医保局发布春节医保结算温馨提示:外出医疗费
2019-02-11 07:17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43 次
本报讯(苏报融媒记者周函)春节将至,返乡走亲访友、出行旅游情况增多,医疗保障工作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苏州市医疗保障局昨天向全市参保职工、居民发出温馨提示:新春佳节返乡学生或参保人员如发生医疗费用可由个人先行垫付,待回苏后凭社保卡等办理零星报销。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提醒,返乡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回苏后可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病历记录、费用明细清单和结算单据等材料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
同时,参保人员返乡或出游期间因突发急、危、重病,就近在外地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和急救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回苏后可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病历记录、费用明细清单和结算单据等材料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
参保人员如需返乡或出游时间较长的(超过2个月),可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提前至统筹地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居外医疗或异地就医手续。
此外,市医保局还提醒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节假日期间请及时关注本人参保缴费情况,代扣代缴银行将于每月25日扣除本月应缴医保费,请保证关联银行卡余额充足,以免出现忘缴、漏缴等情况,影响次月医保待遇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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