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过期药品回收需多方努力

2019-02-15 09:29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5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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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一堆过期药,很是头疼,找不到回收的地方,放在家里又容易误食,只好扔掉——长春市民郑薇的这一烦恼很有普遍性。虽然家庭过期药品已被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然而记者调查发现,长期以来,过期药品并没有被专门回收和处理。(据《经济参考报》4月23日报道)

据统计,我国每年产生过期药品约1.5万吨,其处理也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大多数药品过期后容易分解并散发有毒气体,会对人体产生危害;若过期药品被作为生活垃圾处理,又会对空气、土壤和水源环境等造成污染。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将过期药品更换包装后重新投入市场,严重危害了人们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过期药品的处理问题亟须解决。

我国《药品管理法》将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定性为“劣药”,禁止生产和销售;家庭过期药品也被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对过期药品处理行为和处理主体却缺乏相关的法律规定。此外,《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家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在未分类收集的情况下,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公众对“过期药应予回收”的认知度。各种原因叠加之下,过期药品面临着无人回收、无处回收、难以回收的尴尬局面。

推动过期药品回收需多方努力。只有不断明确职能部门、药企、民众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做好回收、保管、储存、无公害销毁等多个环节的工作,才能推动药品回收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进而消除过期药品的潜在危害。(贾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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