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印发新方案 针灸等非药物诊疗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2019-03-03 06:38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77 次
本报讯(记者 张艳芳)为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3月1日,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三年规划(2019—2021年)及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到2021年底,将在西安建立以市、区(县)中医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网底,民办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
将探索在医保体系中中医药报销倾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药配方颗粒、小包装饮片纳入基本药物目录;将针灸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提高职工、居民和参合农民政策范围中医药报销比例。
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必要的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品种;成立西安市中药饮片质量控制中心,负责全市中医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的质量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起促进中医药服务常态化考核机制。
全市所有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国家建设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中医诊疗设备配备不少于8类;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配备针灸器具、刮痧板、火罐、电针仪、TDP神灯、中频治疗仪、热敷装置等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应用。
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对现有基层中医药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外出进修、跟师学习等方式,提高岗位技能。到2021年,每个区县中医医院要建设1至2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吸引、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
继续鼓励名老中医在基层开设中医诊所,鼓励有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在基层开办中医坐堂医诊所。按照《中医药法》要求,全面实行中医诊所备案制,发挥民间中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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