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中医"不可随意坐堂 药店须先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019-03-05 13:28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93 次

  近日,烟台市莱山区卫生健康监督所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对辖区内一家药房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聘请一名乡村医生在该药店为患者开方抓药,执法人员当场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该药店及该名乡村医生立即停止执业活动,并接受下一步处理。

  执法人员在随后的检查中还发现,部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药店聘请“医生”,以“咨询”、“免费检测”、“促销”等各种名义招揽顾客,聘请“老中医”为病号把脉开方抓药,擅自开展诊疗活动,部分药店还有煎药、捣粉等配套设施,严重扰乱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监督检查,同时,责令问题药店限期整改。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表示,近年来中药店“坐堂医”乱象丛生,莱山区部分药店存在中医坐堂医为顾客提供咨询、看病、开方、抓药等服务,部分药店配有煎药、捣粉等配套设施,大多数未经卫生部门审批和执业登记。一经发现,将依照相关法令法规严肃处理。

  那么,老百姓就医时应该如何辨认“坐堂医”?对此,执法人员建议市民:首先,要看药店证件。药店需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看药店悬挂的依法执业公示台。公示台中医师信息需与实际开展诊疗活动的医师相符;三看门面,中医坐堂医诊所需具有独立的中药饮片营业区,饮片区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中药饮片质量要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品种齐全,数量不少于400种;四看服务。坐堂中医只能提供中药饮片处方服务,不能超出执业范围。如有医师趁机推销保健品和其他服务应警惕。(记者 李俊玲 通讯员 李丛 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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