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诊所医疗废物如何不外流?费用应纳入医疗成本核算
医疗废物是具有较大危害的废弃物,按照国家规定需要集中无害化处置。目前,太原大型医疗机构已基本实现医疗废物规范处置,但有的小型医疗卫生机构由于回收意识淡薄、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医疗废物流失风险大,是监管上亟待消除的“盲区”。2017年5月起,太原六城区全面推行小诊所医疗废物处置一站式服务,安排专业处置公司上门回收处理,从源头上杜绝医疗废物流失风险。
医疗废物作为一种较为危险的特殊废弃物,一旦处理不当,很容易对社会安全造成较大危害。如今,山西太原的大型医疗机构已经基本实现了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然而,小型医疗机构的废物如何实现全面监管?2017年5月起,太原六城区全面推行小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一站式服务,探索从源头上杜绝医疗废物流失风险。
医疗废物难集中
小诊所点多线长,收集成本高
国家规定医疗废物要集中无害化处置,但对小诊所来说,医疗废物收集起来送去哪儿却是一大难题。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根据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2016年,太原小店区商务局在例行检查时,发现有两家垃圾收购站回收医疗废物。卫生监督所随后的排查发现,除129家诊所与医疗废物管理处签订协议外,还有不少小诊所将医疗废物扔到了生活垃圾里,或者卖给了垃圾收购站。
小店区卫生监督所所长李晥静说,国家法律明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平时执法时,发现了就处罚,一直是堵,没有疏,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为防止医疗废物外流,早在2006年,太原市就出台规定,要求小型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与附近大医院签订医疗废物回收协议,作为年度核验的前置条件。
“小诊所与大医院签约,按说医院还能创收,问题在于,协议签订了,没有人去监督医疗废物回收落实。”太原市医疗废物管理处处长冯殿元说,“我们一直想突破小诊所,实现医疗废物回收全覆盖。但因为小诊所点多线长量少,收集成本又高,处置费用下不来,再加上集中处置点远离市区,小诊所移送医疗废物不方便,效果不理想。2016年初,全市仅有300家诊所签订协议,仅为总数的约1/10。”
集中处置咋省心
降低费用上门服务,集中签约压实责任
6月21日,小店区坞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0多家小诊所与医疗废物管理处签订集中处置协议。签约后,管理处将安排专业处置公司上门回收医疗垃圾。
“小诊所愿意签约,首先是因为降低了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太原卫计委综合监督处处长王万金介绍,市卫生计生委积极协调环卫、物价等部门,本着治污为先、让利于民、兼顾成本的原则,大幅下调处置收费:村卫生室、小于100平方米的诊所等按77元/月收取;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按建筑面积的75%,以0.064元/天·平方米收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5万元/年降至1.44万元/年;乡镇卫生院由8640元/年降至3600元/年。
其次,太原市医疗废物管理处主动上门服务,抽调工作人员到街道、到各医疗卫生机构签订集中处置协议。坞南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宋红利也说:“以前跟管理处签协议,要跑去东山,路不好走,价格也高,现在价格降了,管理处还安排专人上门收集,两头都省事了。”
一个小诊所负责人说,“过去跟附近的大医院签协议,还得托人找关系,不如现在有规章有制度,利索省心。现在有专人上门负责回收,最少两天一次。”
2017年5月,在小店区试点一年后,这种集中处置方案在太原六城区全面推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卫局还印发《太原市小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规范管理实施方案》,形成了医疗机构、处置单位、监督机构三方互为监督的工作格局。
王万金介绍,首先明确诊所、门诊部等小型医疗卫生机构的主体责任,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将任务压实到人。其次,明确卫生监督员责任,分片划区网格化监管,利用集中培训和日常监督普及医疗废物管理法律法规,做到宣传、教育、监管不漏单位、不漏人。第三,明确处置单位责任,未按时清运,被举报一次,给予警告处分,被举报两次年费减半。
据介绍,截至2017年11月,太原市医疗废物管理处与2100多家小型医疗机构签订集中处置协议,基本实现六城区全覆盖。
收费怎样更合理
建议将处置费用纳入医疗成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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