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省林甸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开展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卫人规发〔2018〕41号)和《关于印发林甸县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林卫计联发〔2019〕2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县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我县计划招聘特岗全科医生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我县2018年度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名额为5名。
三、招聘范围
1、面向全国招聘。
2、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编制外聘用和退休的医务人员积极报考。
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原单位在职全科医生,不列入中央财政和市县财政支持的特岗全科医生范畴。
四、招聘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具有2年以上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特岗全科医生招聘:
(1)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方法及步骤
1、制定方案并发布公告
县卫健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在县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培训合格证(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等原件、复印件及2寸蓝底照片两张。
??报名地点:林甸县卫生健康局三楼基层股,电话:0459--3320522。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截止到2019年3月15日。
(2)资格审查。2019年3月18日-19日,由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对每位应聘者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对资格认定存有疑义的人员由县卫健局、县人社局提交市卫健委和人社局研究确定。
3、笔试和面试
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数,采取直接面试方式招聘;若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招聘,分值比例各占50%,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对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医务人员,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等。
4、体检、考核、公示及审批聘用
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以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核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公示资格。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有犯罪前科、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有政治、经济或其它问题的。
考核合格后,拟聘人选在林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上报市卫健委备案。
5、岗位培训
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安排未参加过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的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六、保障措施
1、薪酬待遇。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工资收入与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相衔接。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市县财政共同承担,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规定的工资性支出。2018年,中央财政按5万元/年/人进行补助,符合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缴费由县财政承担,乡镇卫生院承担特岗全科医生岗前集中培训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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