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名优中医5年评一次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畅)记者昨天获悉,《深圳市名优中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公众意见。记者了解到,本次管理办法聚焦充分发挥在深市级以上名优中医在榜样引领、学术传承、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作用,明确名优中医应医术医德兼备,并将实行深圳市名优中医评选制度。
每届评选不超20名
《管理办法》明确深圳市“名优中医”包括市名优中医和在深名优中医。市名优中医每5年评选一次,评选名额根据全市符合名优中医基本条件人数及区域分布情况确定,每届评选名优中医分别不超过20名。在深名优中医不参与市名优中医评选。
而深圳市名优中医须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入深圳户籍满5年,年龄:名中医≤60岁、优秀中医≤55岁;正高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满5年,现聘任正高岗位;累计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名中医满25年、优秀中医满20年。连续中医工作间断时间累计不超过3年。
每三年应培养不少于两名学术继承人
此外,若要申报“市名优中医”则在著书立说、发表论文、承担科研项目等方面还需达到具体要求。《管理办法》还从建立名中医工作室、开展医疗服务、进修学习、师承培养和科学研究等方面都对名优中医做出了要求,制定了权利和义务。同时明确,名优中医应坚持传承与创新发展相结合的特点,除发挥自身诊疗特长外,还须开展学术传承活动。明确鼓励中医药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支持名优中医开展学术传承活动,但严禁利用名优中医荣誉称号进行炒作或商业牟利。
名优中医每三年应培养不少于两名学术继承人,应当与学术传承人签订跟师学习合同,明确学习时间、内容、职责规范及达到的预期成果;应注重总结经验,积极著书立说,致力于中医药理论研究和传承创新等。
市名中医现有61人
目前国家已开展三届国医大师评选及一届全国名中医评选工作。广东省已连续四年评选广东省名中医,2017年为最近一届评选广东省名中医。深圳市于2005年开展了一届名优中医评选工作,2018年开展了第二届名优中医评选工作。现深圳市共有省名中医37人、市名中医61人、市优秀中医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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