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堂回应不合规药品事件:不合规批次药品已

2019-03-07 00:10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56 次

中国网财经1月29日讯(记者 张润琪)日前,一心堂被药监部门检出所销售的“薄荷”(生产批号:180105)药品性状不合规。今日,一心堂回应中国网财经时表示,已对该批次商品启动召回程序,召回数量23.748kg,这批产品已被昆明市食品药品稽查队查封没收。

1月28日,中国网财经发布文章《一心堂销售不合规药品遭通报 五年涉6起经营不合规产品事件》,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心堂”)经山西省食药检验所抽检发现,供货单位亳州市永刚饮片厂有限公司生产的薄荷(生产批号:180105),其药品性状不符合规定。中国网财经记者梳理发现,这已不是一心堂第一次被检出所经营或销售的药品不合规,药品监管部门网站及企查查显示,一心堂近五年涉及6起经营或销售不合规产品事件。

对此,一心堂回复表示,在2018年1月30日至5月9日,一心堂共7次购进该批次商品, 数量179kg,4月10日被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抽检1kg。8月1日接到不合格报告书后,一心堂立即对该批次商品启动召回程序,召回数量23.748kg,已被昆明市食品药品稽查队查封没收。

一心堂同时称,该批次不合规产品是一心堂直接向合法生产企业亳州市永刚饮片厂有限公司购进,收集并保存相关合法企业资料及购时商品的单据、发票等,履行了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义务,因此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从轻的行政处罚。

对于一心堂多次经营不合格产品一事,其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营到不合格商品,我们深感遗憾。一心堂从上到下对商品质量的管控十分严格和重视,所经营的商品均严格按相关法规要求履行应尽义务,国家相关法规均有尽职免罚的相关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7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136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66条等”。

附:一心堂近几年被曝光的违规事件及处罚

2014年3月,一心堂因经营不合格医用纱布,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被云南省食药监局没收违法所得财务。

2015年1月,一心堂因销售不合格医疗器械,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被云南省食药监局没收违法所得财务。

2015年5月,一心堂因销售劣药氧氟沙星滴眼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被云南省食药监局没收违法所得财务。

2017年5月,一心堂子公司海南一心堂因销售劣药盐酸美司坦片,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被海口市食药监局给予警告和没收药品的行政处罚。

2018年12月,一心堂子公司海南一心堂乐东乐安路分店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案,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被乐东黎族自治县食药监局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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