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一年惠及6万人 患者个人现金负担率下降

2019-03-07 05:22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78 次

苏报讯(记者 邵群)记者日前从市社保中心了解到,作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苏州大病保险制度自2018年1月1日实施以来,已有近6万人获益,人均补偿金额近5000元,参保人员个人现金负担率下降20.34%。

按政策规定,凡参加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待遇的人员均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发生医保费用大的患病人员,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无论是自负费用还是合规自费费用,累计达到政策规定的金额,均可在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获得大病保险“二次报销”。

在苏州市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小学生程某,不幸被查出患有白血病,并不富裕的家庭为了给孩子治病倾尽所有,负担沉重。万幸的是,苏州市于去年开始实施大病保险,对合规自费费用的补偿首次扩展到了全体参保人员。程同学医疗费中的合规自费部分也可按比例享受补偿,这对这个不幸的家庭来说可谓“雪中送炭”。

据悉,程同学去年累计发生医疗费用90余万元。按照居民医保待遇政策,在20万元的封顶线内,按照不同费用段的报销比例计算,程同学共计享受16.8万元居民医保待遇;而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以后的剩余金额,大病保险共补偿385702元。这两项待遇叠加享受以后,医保补偿比例达到了61.52%。

记者同时了解到,符合享受条件的患病人员,从费用即时结算之日的次月底前,大病保险待遇将通过信息系统自动发放至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参保人员无需办理任何申请登记手续,非常方便、快捷。

据介绍,大病保险实施一年来,受益人员最高补偿金额达72.35万元。市社保中心表示,该项政策充分体现了向困难家庭人员、高龄人员、高费用人员倾斜的特点,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全面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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