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谈判降价追踪:救命药,进了医保更要用好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药房里部分抗癌药。新华社记者 鞠焕宗摄
17种谈判抗癌药降价进入医保
绝大部分医院根据需要采购了相关品种,3个多月已使用60多万盒。其中,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已采购抗癌药2475盒,惠及肿瘤患者近700人次
冬日的北京,寒风阵阵,依然挡不住全国各地患者求医的脚步。
侯莹是一名来自甘肃省的非小细胞肺腺癌患者。在女儿和丈夫的陪同下,她再次来到中国医科院肿瘤医院,寻找新的治疗方案。患病几年来,她陆陆续续来过北京多次,病情反反复复,全家人备受煎熬。
这次,按照新的诊断方案,侯莹停止服用易瑞沙,从两周前开始改用安罗替尼。侯莹在当地买的药,一盒3409元,医保报销了63%,个人支付1000多元。用药后,她自我感觉不错,淋巴结小了一些,也没什么疼痛的感觉了,只是有点咳嗽,胸部还有积水。此次想再找医生看看,是否需要换新药。
安罗替尼正是17种通过谈判降价进入医保的抗癌药之一,降价幅度达到45%。据专家介绍,该药对三线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有效性得到认可。我国肺癌病例数量在肿瘤病例中最多,其中又以非小细胞肺癌病例居多。与安罗替尼一起降价纳入医保的治疗肺癌药物不少,惠及大量患者。
国家卫健委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1386家医院,上报17种抗癌药采购数据,绝大部分医院根据需要采购了相关品种,3个多月已使用60多万盒。其中,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已采购抗癌药2475盒,惠及肿瘤患者近700人次。
为促进抗癌药进医院,国家卫健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把临床急需的癌症防治用药纳入2018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包括12种抗肿瘤新药;研究制定一系列癌症治疗临床路径和用药指南,明确新型抗肿瘤药物在病理、特护用药等方面的指导要求;研究完善抗癌药配备使用管理政策,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不纳入医保总额控制范围,对合理使用的费用按规定单独核算保障;登记肿瘤科的三级综合医院和各级肿瘤专科医院,需根据临床需求及时配备谈判药品,并每周报送采购和使用进展。
侯莹用的安罗替尼,原价还不算太高。有些药品如伊布替尼每盒4.86万元,原来全部靠患者自费,降价纳入医保后,个人自付费用仅为原来药费的3%左右,大大减轻了患者负担。
药物不能被过度使用
使用抗肿瘤药物有两项前提——病理诊断和基因检测。对于有明确靶点的药物,须遵循基因检测后方可使用的原则。癌症的基础治疗手段仍是手术、放疗、化疗,抗肿瘤药物只是配合治疗手段
很多肿瘤患者认为,只要吃药就能延长生存期。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抗癌药虽然有效,但只是针对部分适应症,并不是所有患者都适合吃抗癌药。
记者在中国医科院肿瘤医院诊室观察了20名就诊患者。他们病情各式各样,即使同是肺腺癌,治疗方案也是不一样的。有些可以用药,有些可能更适合化疗等。
一名患肺腺癌的老先生,适合化疗,做了10次化疗,目前状态不错;一名80多岁的患者,由女儿拿着病案来寻求治疗方案,由于同时患有间质性肺炎,医生建议保守治疗;一名70岁的肺腺癌患者,做了4次化疗,3个月后肿瘤又长了,从去年12月开始口服药物吉非替尼,医生建议做个检测,看看有没有缓解;来自山东的兄妹二人带着母亲的病案来看病,医生建议口服化疗药物……
有人一进诊室就问医生:“听说PD—1治疗效果不错,能不能用?”“听说几个靶向药效果好,能不能开一些?”对此,医生只能回复:“先检测再说。”
专家说,药品使用之前都必须有临床指征,比如靶向药针对的是某种突变,如果没有此类突变,盲目用药达不到治疗效果。国家卫健委《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8年版)》提到,使用抗肿瘤药物有两项前提——病理诊断和基因检测。对于有明确靶点的药物,须遵循基因检测后方可使用的原则。也就是说,癌症的基础治疗手段仍是手术、放疗、化疗,抗肿瘤药物只是配合治疗手段,帮助稳定病情,延长生存期。
尽管国家诊疗规范和合理用药原则可以指导医生用药,但正如国家癌症中心副主任、中国医科院肿瘤医院副院长石远凯所说:“病人不会按照诊疗规范来生病,医生的临床处理非常关键。”
“很多不符合条件的患者也提出用药要求,必须防止过度使用。”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药物政策室主任傅鸿鹏说,其他药品价格空间相对较大,部分机构和医务人员未必能够严格遵循诊疗规范和合理用药原则。因此,必须对费用高、用量大的药品进行重点监控和分析,不能让救命药被滥用。
期待更多救命药纳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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