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三年规划(2019—2021年)及实施方案》:培养中医专长人才
【摘要】近日,西安市政府印发了《西安市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三年规划(2019—2021年)及实施方案》,环球网校小编为您整理如下,请您查阅。
《西安市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三年规划(2019—2021年)及实施方案》印发 针灸等非药物诊疗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近日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三年规划(2019—2021年)及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我市将进一步巩固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成果,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切实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的中医药服务需求,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难题。
到2021年底全市建立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
《方案》指出,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6376家,其中中医类医疗机构513家,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49家。9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5家镇卫生院、7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设置中医科。2608家村卫生室中,83.82%的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中医药服务。2012年,我市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市级先进单位”,所辖13个区县全部创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方案》提出工作目标,到2021年底,在全市建立以市、区(县)中医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网底,民办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基本齐全,人员配备合理,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不断巩固和加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不断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覆盖面。
提高职工、居民和参合农民政策范围中医药报销比例
发挥中医药在全民医保体系中的优势和作用。探索在医保体系中中医药报销倾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药配方颗粒、小包装饮片纳入基本药物目录;将针灸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提高职工、居民和参合农民政策范围中医药报销比例。
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必要的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品种。加强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建立和完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成立西安市中药饮片质量控制中心,负责全市中医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的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对中药专业人员的岗前和继续教育培训,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中成药。严格落实国家实行中药饮片不纳入集中招标、不占药占比、不执行零差率倾斜扶持政策有关规定。
将基层中医药服务纳入综合目标考核,逐步建立起促进中医药服务常态化考核机制,区县卫生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时,要将中医药服务内容作为重要指标,市级卫生部门要将中医药服务内容纳入对区县的考核体系,并将中医药服务单列为一级指标,中医药内容分值所占比例应不低于15%,重点考核中医药科室设置、人员配备、中医药服务量等指标。
在全市开展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
力争到2021年,完成3—4所区县中医医院改扩建。全市所有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国家建设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中医诊疗设备配备不少于8类;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配备针灸器具、刮痧板、火罐、电针仪、TDP神灯、中频治疗仪、热敷装置等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应用。
强化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加强基层中医药人员在职培训和学历教育,继续开展市级名中医师承工作,为基层培养中医药确有专长和师承人员。对现有基层中医药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外出进修、跟师学习等方式,提高岗位技能。到2021年每个区县中医医院要建设1—2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吸引、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
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为继承中医各家学术理论、流派及学说,在全市开展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学术流派传承的作用,立项建设一批项目。依托西安市中医药研究院和西安市中西医结合研究所,建立以市级中医骨干医疗机构为主体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研平台,为我市中医药科研工作奠定基础。
推广实施至少30个以上病种中医诊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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