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杰代表:当前保健品市场监管能力不足,建议
中国消费者协会2017年末进行的调研显示,老年保健品位居十大消费维权热点榜首。近年来,包括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在内的多项法律法规都提出严加管理保健品市场的要求。但是一场权健事件引发的舆论震动,揭示出保健品行业非法生产经营、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行为依然存在。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来自湖北代表团的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十堰市太和医院院长罗杰提交了《关于规范保健品管理的建议》(下称《建议》)。《建议》表示,保健品行业存在着四项主要问题,其关键原因在于保健品市场监管能力不足、违法成本过低、社会化养老服务不健全、保健品科普不力。为此,《建议》提出加强科普宣传、提高违法成本、让老年人获得精神寄托等举措,从而促进保健品行业健康发展。
《建议》提出的四项主要问题是:第一,非法生产销售保健品。存在着不法地下黑加工厂,通过假冒品牌保健食品,或是盗用正规厂家的批准文号进行生产,再通过流动性强、隐蔽性高的“会销”模式销售,导致非法保健品在市场流通。
第二,在保健品中非法添加活性物质。《建议》表示,保健食品是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但是,因保健品的特殊性和非法宣传,一些厂家为了增加保健品的治疗功效,在产品中添加有治疗效果的化学药成分。比如在调节血糖的保健食品中添加具有降糖作用的化学药,在缓解疲劳的产品中添加枸橼酸西地那非等。
第三,非法宣传保健品。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观念淡薄,社区养老配套服务严重欠缺,老年人公益性保健服务少。销售人员通过非法宣传,夸大保健品治病功效,并以“冒充三甲医院名医”、“健康讲座”、“免费、馈赠骗局”、“高科技”等手段很容易使老年人盲目购买。在消保委受理的保健品消费投诉人群中,部分地区老年人高达90%以上。
第四,市场缺乏对保健品价格的约束。《建议》提出,保健食品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保健品市场价格扭曲。因为保健品利润高、违法成本低,不法分子趋之若鹜。目前,我国以保健品销售之名行诈骗之实的犯罪行为, 处罚尺度偏低。
罗杰在《建议》中表示,为推动保健品市场规范发展,应从五个方面进行改进。分别是:
第一,完善保健品相关政策法规,强化执法力量,加强普法宣传和执法协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加快步伐,完善保健品检验、动态监管机制。利用官方权威渠道和大众媒介,扩大新发布的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覆盖面。同时,加强社会舆论对保健品市场的监督作用。
第二,优化虚假广告规制的法律体系,提高广告审查力度,扩展虚假广告司法救济渠道。组建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院、广告界、传播界和消费者团体组成的多方面、多层次广告检查、监督和控制网络体系。利用该网络体系向保健品生产企业提供权威帮助,确保广告真实性,从源头减少虚假广告的出现。对于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虚假广告的情况应及时处理,增加虚假广告的违法成本。对于已造成损失或发现虚假广告的情况,应增加消费者司法救助途径,并通过媒体、网络等权威信息发布平台广泛宣传,提高消费者的知晓率和维权意识。
第三,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对保健品涉嫌欺诈行为的执法力度。通过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等更严的惩处措施,改变保健品领域违法成本过低的现状。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使怀揣侥幸者望法律红线而却步,不敢碰触。同时,建立权威的健康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动态报道我国保健品监管情况。
第四,加强对保健品知识的科普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引导老年人远离保健品骗局。保健品作为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比较,专业知识含量高,普通消费者对于保健品的真假以及质量缺乏甄别能力。加强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工作,提高消费者对违规宣传和假冒伪劣产品的辨识力。科学引导消费者,建立健康消费理念。多开展面向老年人的养生、疾病预防、保健品识别等讲座,帮助老年人掌握一些常用的保健知识,提醒老年人采取正确的保健方法和购买可靠的保健品,防止被骗。
第五,完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服务,关注和关心老年人的健康和需求。充分发挥社区服务中心的能动性,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健康检查,开展社区服务活动,满足老年人的文化和娱乐活动需求,让老年人,尤其是空巢老人获得精神寄托,防止老年人因感情空虚被不法推销商利用。同时,子女要加强对父母的身心健康关心,而不仅仅是为父母提供物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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