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官员用贿款美容获刑后忏悔:打扮平淡点比现在

2019-03-10 23:12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71 次

  原标题:北京市文资办原党委书记、副主任张慧光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张慧光 资料图

张慧光 资料图

  中国纪检监察报12月12日消息,“被告人张慧光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万元。”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日前公开了张慧光案裁判文书。

  张慧光,北京市文资办原党委书记、副主任,她曾任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北京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如果在网络上搜索“张慧光”这一关键词,会出现几十万个条目。作为一名正局级领导干部,她的工作照光彩照人。然而,今昔对比,已判若两人。

  有声有色地工作、有滋有味地生活、有情有义地做人,这“六有”是张慧光信奉的人生信条,她对自己的这一总结很是得意。然而,背离了党纪国法,她的行为让“六有”变了质。

  假公济私,工作岂能有声有色?

  2015年7月的一天,张慧光正在批阅文件,脸上露出一丝不安的她,在一份文件上签署了“同意”。这份文件就是将要提交市委巡视组的《关于2012、2013年领导工作例会缺失会议记录有关情况的说明》。

  会议记录为何无缘无故缺失?张慧光的这一做法,实际上是为了掩盖工作的失职——“三重一大”事项未按要求上会研究。

  纸终究包不住火。2015年9月12日,张慧光被北京市纪委专案组的工作人员带离办公室,就再也没有回来。

  位于北京车公庄的“新华1949”文化创意园,有多家文化创意企业。园区中心,还有一个由新华印刷厂改建而成的展示中心,丰富的展品让参观者感受到文化创意产业的魅力。有人说,张慧光在文资办工作的几年,确实搞出了一些“政绩”。但在“政绩”的光环中,却总有一些让人看不透的东西。

  “她这个人欲望太高,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特别是到文资办以后,对职位、权力的期许更高。作为党委书记,不安守本职,却一心想在有限的几年时间里,再上一个台阶。”北京市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主任孙利清告诉记者,张慧光特别热衷于那些轰轰烈烈、“有声有响”的活动,有的项目甚至亲自参与操持。而这些,正是她捞取“政绩”的资本。

  2013年,北京市文资办牵头在美国举办《我爱北京》国际编剧大赛。通过加拿大籍华人牛某的“穿针引线”,活动在美国几十所高校展开,最终优秀剧本被拍成微电影,并在北京举行了隆重的颁奖仪式。

  然而,让人没想到的是,在这个看起来有声有色的工作背后,竟随意增加了400多万元项目支出。

  当年12月,针对项目超支一事,北京市委宣传部在全市宣传系统下发通报批评,责成文资办作出深刻检查。然而,张慧光却把这事儿压下去了。“我从来没在工作中拿过‘通报批评’,觉得特别没有面子。”张慧光回忆,“当时就报了个情况说明,通报批评的事就没在单位党委会上传达,也没有贯彻。”

  觉得没面子、有情绪,就不传达上级通报。有令不行,欺上瞒下,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这样的党委书记的确很任性。也正是这个严重超支的项目,成为她疯狂敛财的工具。

  经查,2013年10月至2015年7月,张慧光利用职务便利,在市文资办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外研社)签订《微电影市场发展分析及实例论证项目委托服务合同》过程中,套取财政资金151万余元。后又借用北京华荣兄弟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与外研社签订虚假《“微电影市场分析及实例论证项目”微电影拍摄制作合同》,骗取上述财政资金中的75万余元,据为己有。

  而对于别人送上门的,张慧光根本不拒绝。在接受牛某请托,为其承揽编剧大赛提供帮助后,2015年5月、6月,牛某给她送上了16万美金的“好处费”,折合人民币近百万元。

  权力一旦与金钱勾连,必定导致腐败。张慧光忘记了纪法、突破了底线,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心为物役,生活岂能有滋有味?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生活有滋有味。但怎样才是有滋有味,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对于张慧光而言,她的“有滋有味”和贪慕虚荣、奢靡享乐划上了等号。

  “成由勤俭败由奢。”张慧光回忆道,“提拔为局级干部后,受外界环境影响,不知不觉开始追求奢侈品和高消费。”

  2011年7月,张慧光向其胞妹张某甲索要191万元,只是因为她看上了一对翡翠手镯,想要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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