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将建医保领域欺诈骗保“黑名单”
2019-03-10 10:43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48 次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结合诚信体系建设试点,探索建立严重违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和参保人员“黑名单”制度;探索完善“黑名单”向社会公开的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将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纳入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发挥联合惩戒威慑力。
《通知》要求,针对不同监管对象多发、高发的违规行为特点,聚焦重点,分类打击,对应施策。针对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按照其服务特点确定监管重点,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查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基层医疗机构,重点查处挂床住院、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等行为;社会办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挂床住院、盗刷社保卡等行为。针对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查处聚敛盗刷社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行为。针对参保人员,重点查处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使用社保卡套现或套取药品、耗材倒买倒卖等行为。针对医保经办机构(包括承办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商保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内审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约检查不到位、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以及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行为。
《通知》提出,全面开展智能监控工作,力争今年年底前部分信息化建设试点地区实现医疗保障智能监控系统上线试运行。国家医保局将选择若干积极性高、信息化基础较好的地区开展智能监控示范点建设。各地要以此为抓手,充分发挥示范点示范带动效应,推动全国智能监控工作取得新突破。(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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