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陕西略阳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医学类毕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汉中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会的通知>的通知》(汉人社发【2019】2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为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普通高校毕业生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2019年略阳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2月31日至2001年1月1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略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3月10日(星期日)8:30-16:00。
地点: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北区10看台二楼(中国西安人才市场)。
2.报名证件:根据招聘职位条件要求,应聘人员须持以下证件:
(1)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
(3)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个人简历,就业推荐书;
(4)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在线学历认证报告;
(5)应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报名表: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由本人填写《略阳县2019年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
4.资格审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进行资格审查。如遇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与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考核
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笔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对报考职位未达到或刚达到1:3比例的按照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2.对报考职位超过1:3比例的将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待笔试结束后,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涉考岗位按笔试、面试得分各占50%计入总成绩,分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成绩出现并列的,学历高的排前;学历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所有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四)体检、考察
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等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告知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如有疑议可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通知本人。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本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规行为等。考察出现不合格的,从本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并签订三方协议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略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
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证件送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凭市人社局签发的《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到县人社局报到,与县卫健局签订定向招聘服务协议书,并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
三、招聘纪律和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招聘工作严格执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按程序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社会及纪委监委的监督。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违犯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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