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加大“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整治

2019-03-10 16:26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35 次

本报讯 胡冰 记者李文良 发自河南 近日,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推进“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采取“零距离、零死角、零隐患、零容忍、零疏漏”措施,开展流通环节保健食品“百日行动”,进一步规范了食品、保健食品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开展保健品知识宣传零距离。该局在全县17个乡镇充分利用本地食品安全宣传栏、村镇广播、执法车辆广播、微信公众号、手机报等多种媒介,在村镇等老人多、易上当受骗人群集中的地区,播放《食品、保健食品防骗指南》和微电影《较量》,发放保健食品防骗指南宣传彩页等科普资料,深入群众零距离进行保健品知识宣传,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宣传攻势。

二是发放宣传标语零死角。该局在全县300余家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者、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经营者门店发放“理性消费,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保健食品不能治病”警示语,并在醒目位置粘贴,监督经营者守法经营,引导消费者健康消费,日前,所有宣传标语已全部张贴到位,实现宣传标语全覆盖、零死角。

三是开展行政约谈零隐患。该局对照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行政指导,召集所辖药品零售企业、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经营者及医疗器械经营者等重点行业企业负责人,开展行政约谈。截至目前已开展行政约谈18场,约谈商户500余人,实现约谈对象全覆盖,通报典型案例,提出进一步规范要求,督促企业自觉整改违法行为,让企业对整治内容做到入心入脑,时刻警戒,做到零隐患。

四是严查违法案件零容忍。该局立足原食药监部门职责,围绕保健食品这一整治重点,充分发挥保健食品市场监管主力军作用,对有证据证明销售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宣传治疗作用等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加大处罚力度,及时依法立案调查。

五是签订承诺书零疏漏。该局与各监管对象签订合法经营承诺书,承诺不售违法产品,不做虚假宣传,不欺骗广大消费者,要求监管对象在店内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截至目前共签订承诺书52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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