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朋友圈发广告 两女子没有医师执业资格

2019-03-12 22:23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47 次

原标题: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也敢行医整容为了让自己的天庭更加饱满,李女士在朋友圈看到广告后来到一家美容院打了一针“玻尿酸”,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在注射几天后,她的前额先是红肿发

原标题: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也敢行医整容

为了让自己的天庭更加饱满,李女士在朋友圈看到广告后来到一家美容院打了一针“玻尿酸”,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在注射几天后,她的前额先是红肿发炎,随后还鼓起了一个大包。日前,马鞍山市花山区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了这起非法行医案件— —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两名被告人小雪、小美,均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

朋友圈看到美容广告 不看资质只因价格低廉

小雪与小美原本经营着一家做皮肤护理的美容店。一开始,两人主要经营美甲、祛痘护肤等业务,后来在无意中看到微整形项目比较火且利润较大,两人便决定在店里开展微整形业务,同时通过朋友圈发布广告。而就在此时,小雪认识了网友小张。

后来,小张以每盒200元—300元的低廉价格向小雪兜售所谓的瘦脸药剂以及从网上购买来的注射器、生理盐水等,两人在未取得医师资格和执业资质的情况下便心安理得的当起了“整形医生”。原本每盒几百块钱的瘦脸剂在两人手中摇身一变就成了一针几千元的美容针。

一次偶然的机会,李女士通过朋友圈看到了小雪发布的广告,很快就被其低廉的价格所打动。为了让自己的额头更加丰满,李女士来到美容院注射了玻尿酸。注射后没过几天,李女士的额前左眉上方就出现红肿发炎,随后前额还鼓起了一个大包。后来,李女士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民警来到了这家美容院,当场查获肉毒素、玻尿酸等,而这些既无医学美容相关文书,也无药品资质相关证书。后经有关机构鉴定,警方在这家美容院查获的药品、器械均属于假药和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医疗器械。小雪、小美被带到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调查。

小雪与小美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加上两人共同非法行医,情节非常严重,法院审理后认为:小雪、小美构成非法行医罪。

整容要选择有资质的医疗机构

如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对整形美容的需求也在不断加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整容机构不仅应具备正规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诊治的人员也必须具备医师资质。

针对此起案件,检察官也给准备做整形美容的爱美女士提个醒:整形美容的效果与选择的医院、专家技术都直接相关,很多小型机构为了招揽顾客纷纷打出低价牌,对此,大家不要被低价所诱惑,应该选择正规医院和有资质的专家、医生执行手术。同时,术前应详细了解医院的资质和以往的手术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以提高手术的成功率。

那么,万一整形失败该如何维权?收集好相关证据资料— —病历本、缴费单据、术前术后照片以及人证等,然后到医疗机构进行鉴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如果确实存在医疗事故,可与整容机构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仲裁。(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记者刘明培 通讯员李岩、韩沁雅)(皖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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