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割坏双眼皮 昆山法院判决赔偿15000元

2019-03-13 10:13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66 次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随着时代潮流的发展,“微整形”在很多女性朋友圈中蔚然成风,大大小小的微整形诊所也遍地开花,可一旦选择不慎,则可能为美丽付出代价。

徐女士和小悦在昆山打工时相识,并逐渐相熟成朋友关系。小悦在昆山开了一家纹绣美容美体店,并陆续为徐女士做了眉毛和睫毛及美瞳线。后来,徐女士又到该店,由小悦为她做了双眼皮切割手术,花费了2000元。可手术后十多天,徐女士发现自己的两眼皮宽窄不一致,非常难看。经过一段时间的恢复,两眼皮不一致越发明显。见此情形,小悦便让徐女士再次到店里做了修复,可修复后情况丝毫未改善。徐女士找到小悦,小悦声称还要进行第二次修复,这次徐女士不答应了,要求去医院进行处理,并要小悦承担所有费用。双方争执不下,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徐女士便把小悦及她开的美容店告到了昆山法院,要求赔偿手术费、修复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合计22445元。

在法庭上,徐女士表示手术后,其双眼皮右眼高左眼低,明显畸形,不得不戴上装饰性眼镜,遮挡眼部周边,对其生活造成了很大困扰。更让她不可思议的是,经昆山市卫生部门调查,小悦并没有取得医师资格,属非法行医,并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小悦在法庭上辩称,双眼皮手术是徐女士主动要求做的,并自行带麻药过来,且没有进行二次修复,但并未向法庭提交相应证据。

法院审理后认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的,赔偿权利人有权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相应损失。原告到小悦的美容店做双眼皮手术导致损伤,手术费应当予以退还,并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认定小悦赔偿徐女士手术费、修复费用、误工费等合计15000余元。蔡磊张梦蕾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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