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值药品备案还没申请的,要抓紧了
2019-03-14 01:08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78 次
本报荣成3月11日讯(马晓燕 邹秀君) 2019年符合高值药品使用条件的,请抓紧到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备案,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高值药品采取定医疗机构、定责任医师、定零售药店的“三定”管理方式,参保人员经评估备案享受高值药品待遇的有效期为1个医疗年度,期满后继续治疗的,须重新评估备案。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员应选择1家定点医疗机构或1家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治疗。
2018年已经申请高值药品备案的,2019年如果仍符合高值药品使用条件的,请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重新评估填写《威海市医疗保险高值药品使用申请及评估表》,送至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据悉,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有:威海市立医院、解放军第九七〇医院威海院区(原解放军第四〇四医院)、威海市妇幼保健院、威海市中医院、威海市中心医院、乳山市人民医院、荣成市人民医院和威海仁济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大药店、威海银河药房有限公司、烟台惠友大药房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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