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西安十大维权案例发布:体验馆人去楼空 预付卡消费无门

2019-03-14 07:48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79 次

  2018年西安消协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3531件,解决3380件,解决率为95.72%,接待来人来电咨询7.5万余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6万余元。昨日,西安市消协发布了2018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

  1、体验馆人去楼空 预付卡消费无门

  2018年9月,碑林区婴童水育体验馆关门停业,消费者购买的消费卡无法消费。碑林消协接诉后,多方查证走访,联系上体验馆负责人,经反复做工作,体验馆负责人为43名消费者退款2万余元。

  【消费提醒】消费者应按自身需要,理性选择充值金额,办理大额预付卡消费应慎重。

  2、保健品紧盯老年人 数万费用难退

  2018年3月初,张大爷在西安市高新区某食品经营部购买了3万余元的保健品,服用后身体不适退款遭拒。接诉后,消协工作员前往该店调查,经营者给张大爷退付2.9万余元。

  【消费提醒】老年人要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正规医院或正规药店消费;一旦发生被骗案件,除及时报案外,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及时撤销买卖合同。

  3、整容手术有风险 恢复原型有困难

  2017年4月、10月,刘女士先后两次花4万余元到西安一家美容整形医院做隆鼻手术,术后刘女士发现鼻子假体外漏,鼻腔渗血,医院要求付费取出假体。2018年3月,西安市消协联系该整形医院负责人面谈,最终整形医院一次性退赔刘女士5万元。

  【消费提醒】消费者在医疗机构整形时一定要保存好发票、诊断证明、病历等关键证据,针对承诺的效果及费用等重要问题要非常明确,最好形成书面材料。

  4、促销商品原价卖 消费者被忽悠

  2018年12月,张先生在商场搞活动时买了一箱奶制品,宣传彩页以及店内的标签上都表明原价60多元现价30余元,结账后张先生发现仍以原价结账,经消协调解,商家最后赔偿张先生500元。

  【消费提醒】《消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5、宣传差距大 商家更换产品

  2018年3月,李先生花千余元买了一台电视广告的净水器,使用后发现实际效果与宣传差距较大,经消协调解,商家给李先生更换了新的产品。

  【消费提醒】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物,要选择具有良好社会资质的购物平台和市场知名度高的生产厂家和供货商家,同时要注意保留电视购物广告内容、网络平台界面、交易记录等电子证据及包裹单的完整,以便事后维权。

本文标题:2018西安十大维权案例发布:体验馆人去楼空 预付卡消费无门 - 美容护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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