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安市十大消费维权案例及消费警示提示

2019-03-14 22:30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90 次

2018年全市消协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3531件,解决3380件,解决率为95.72%,接待来人来电咨询7.5万余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6万余元。

一、体验馆人去楼空,预付卡消费无门

2018年9月,碑林区消协接到多名消费者投诉称:辖区婴童水育体验馆关门停业,消费者购买的消费卡无法消费。接诉后,碑林消协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前往调查处理,经实地查看,该体验馆已人去楼空,网上查看注册信息,发现该体验馆已于2018年8月21日办理了注销手续,为了尽快挽回消费者的经济损失,消协工作人员经多方查证走访,联系上了馆负责人,经反复做工作,说明利害和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该馆负责人同意积极配合解决问题。2018年9月27日,体验馆负责人携带所有应退款人的资料来到消协,并逐一和消费者联系,当天为43名消费者退款20000余元,碑林区消协高效认真的工作态度受到了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消费提醒】

经营者给消费者办理的预付消费充值卡,是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消费者应就消费内容、期限、退卡、违约责任等与经营者签订合同。消费者应按自身需要,理性选择充值金额,不要被商家的推销让利所诱惑,尽量选择金额小、期限短的预付卡,不提倡一次充值金额过大,办理大额预付卡消费应慎重,这样即便出现问题,损失也会相对减少。消费者要及时查验经营者是否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及合理费用。

二、保健品紧盯老年人,认知能力弱一花几万元

2018年3月初,消费者张大爷拄着拐杖来到西安市消协高新分会投诉,称在西安市高新区某食品经营部购买了3万余元的保健品,服用后身体不适要求退款,但该店拒绝退款。接诉后,市消协高新分会高度重视,立即前往该店实地调查了解调解,处理投诉中,工作人员考虑到投诉人张大爷年龄大,腿脚不方便的实际困难,两次组织被投诉方前往张大爷家中进行现场沟通协调,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经营者给张大爷退付了相应的款项2.9万余元,问题得以解决,张大爷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老人对工作人员为特殊群体着想,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态度所感动,不顾年龄大、身体弱,在家属陪同下亲自送来了锦旗,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消费提醒】

近年来老年人购买药品、保健品消费几万、十几万被骗案件屡见不鲜,且投诉纠纷居高不下。市消协提醒:1、老年人购买商品有很多的共性,即无鉴别认知能力、不知晓相关知识、不会运用其他途径获取相关信息。因此,面对市场上眼花缭乱的药品保健品推销,老年人要正确认识防止被洗脑,应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正规医院或正规药店消费;2、也提醒老人的亲属,要多关心老人,帮助老人了解相关信息和法律常识;3、一旦发生老年人被骗案件,除构成刑事诈骗及时报案外,可以根据《合同法》第54条关于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法律规定,及时撤销买卖合同关系。

三、整容手术有风险,恢复原型有困难

2017年4月,刘女士花3万余元到西安一家美容整形医院进行了隆鼻手术,术后发现鼻子塌陷,联系医院后医院表示手术没有问题,刘女士无奈之下又缴费1万元于10月份做了二次隆鼻手术。2018年2月,刘女士发现鼻子假体外漏,鼻腔渗血,到该整形医院检查,医院要求付费取出假体,刘女士认为,医院整形手术出了问题却要自己付费处理伤口,感觉非常气愤,提出医院赔偿因手术失败对自己造成伤害的各项费用,眼看鼻子发炎越来越严重,但赔偿事宜始终没有结果,刘女士非常着急,2018年3月20日投诉到市消协。市消协接到投诉后高度重视,及时联系了该整形医院负责人进行面谈,医院表示手术没问题,是消费者自己护理不当导致,我会提出有何证据证明是消费者护理不当,对方却说不出。根据《消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为尽快处理此事,我会多次依法给双方进行调解,最终整形医院一次性退赔刘女士5万元,刘女士表示非常满意。

【消费提醒】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一项统计显示,在我国整形业兴起的近10年里,平均每年因整形美容引起的投诉近两万起。而上述投诉至少可以给其他整形患者一个警示,在医疗机构整形时一定要保存好发票、诊断证明、病历等关键证据,针对承诺的效果及费用等重要问题要非常明确,最好形成书面材料,拒绝一切口头承诺,只有这样才能在发生消费纠纷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四、促销价还按原价收,消费者购物被忽悠

本文标题:2018年西安市十大消费维权案例及消费警示提示 - 美容护肤
本文地址:http://www.fm120.net/content/201903/0314142952019.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