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省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1000名到基层

2019-03-15 07:29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08 次

一、选调数量和范围

1、选调数量。全省共计划选调1000名,其中,本科生730名,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70名。各市选调计划见“灯塔—党建在线”网站中的《2019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考手册》(以下简称《报考手册》)。

2、选调范围。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不限生源,不限户籍。具体选调范围见《报考手册》。

二、选调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服从组织安排。

2、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综合表现比较突出。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1年3月22日以前出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3年3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4、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中,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所有专业、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不包括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具体范围见《报考手册》)的相关专业毕业生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即可报考。入党时间截至2019年3月12日。

5、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9)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10)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11)现役军人;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各市结合本地实际,对职位需求、选调范围、专业及其他条件作出补充规定。具体选调条件见《报考手册》,考生报考前须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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