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城试点药品集中采购 这些抗癌药或大幅降价
资料图片 新华社记者 胡林果 摄
日前,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对外公布。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联合采购办公室介绍,与试点城市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25种药品拟中选价平均降幅达52%,原研药吉非替尼片降价76%。
哪些城市进入试点?
——北京等11城试点 或占全国三分之一市场
上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明确了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11个试点地区委派代表组成的联合采购办公室在11月15日发布了《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
根据采购文件,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即4+7个城市)将进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试点地区委派代表组成联合采购办公室作为工作机构,代表试点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实施集中采购。
此前,上海市人社局医保处副处长龚波介绍,4+7试点地区加起来大概占到全国三分之一的市场,会对药品企业产生强大的吸引力,通过企业间市场化竞价,能充分起到以量换价的作用。
哪些药品进入公示?
——含易瑞沙、格列卫等抗癌药
在《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中,不仅公布了31个采购品种名录,还约定每个品种的采购量。
不过,7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31个参与竞标的品种25个中选,还有6个品种流标。
值得注意的是,中选的25个品种中,包含了吉非替尼片(易瑞沙)、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甲磺酸伊马替尼片(格列卫)等抗癌药。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联合采购办公室(简称“联采办”)负责人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25个中选药品中,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22个,占88%,原研药3个,占12%,仿制药替代效应显现。
药品价格降幅有多大?
——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2%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究竟能让药价下降多少?这是外界最为关心的问题。
据联采办负责人介绍,与试点城市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降价效果明显。
这其中,原研药吉非替尼片降价76%,福辛普利钠片降价68%,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相比低25%以上,“专利悬崖”显现。
目前,拟中选结果还在公示期。公示期结束后,联采办将会确定并发布中选结果。试点办将指导和推进各试点城市制定试点方案和配套政策,兑现招标结果、实现群众受益。
是否对药企冲击严重?
——当期非利空、长期是利好
自6日谈判过程中流出预中标价格和企业名单后,资本市场连续两天走低,多只医药股票大幅下跌。外界有声音认为,带量采购对医药行业来讲是一种利空。
中选药品价格大幅下降,究竟会对药企产生怎样影响?
对此,联采办负责人日前表示,带量采购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影响是“当期非利空、长期是利好”。
据该负责人介绍,有四重因素可以对冲药品降价的影响,给中选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第一,带量采购大大降低了药品进入医院的成本。第二,承诺及时还款降低了企业占款和融资成本。第三,联盟采购显著降低了其市场推广成本。第四,以市场换价格,通过规模效应降低了药品的单位生产成本。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推动的带量采购模式,将药品生产企业从“带金销售”的无序竞争中解放出来,有利于引导其将努力转移到提升药品质量、促进药品研发的正确轨道上来,对中国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深远意义。
如何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
——加强全周期质量监管 建企业库存和停产报告制度
对于中选药品的质量和供应问题,试点办负责人日前对媒体表示,在中选结果执行中,国家药监局、工信部等部门,将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中选药品的质量和供应。
一是确保药品质量过关。加强对中选品种生产、流通、使用全周期的质量监管,提高抽检频次,加大违法违规企业追责力度。
二是确保及时供应。夯实生产企业按照采购协议足量供货的责任,建立企业库存和停产报告制度,通过协议规范配送行为,确保供应稳定。
三是确保及时回款。医疗机构应按采购协议及时支付企业货款,医保基金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30%预付医疗机构,鼓励医保基金直接向企业预付药款,调动企业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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