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

2019-03-20 04:25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61 次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结合原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

全文包括落实《北京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报告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9年度)》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

2018年,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认真贯彻《北京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切实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职责,进一步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满足了群众的知情权,提高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公信力。

一、落实《北京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我局设有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系统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设立一名副主任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两名工作人员分别负责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日常工作。各区局、直属分局都按要求确定了本单位政务公开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市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多次听取相关汇报,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示批示,分管领导带领各部门研究制定《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任务分解,加强督促检查。

(二)制度建设情况

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2018年新制定了《行政公文公开发布和解读工作办法(试行)》,明确行政公文公开范围,对公文发布和解读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三)渠道场所情况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工作要求,开通了信函、网页渠道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窗口,配备必要设施器材,保障信息查阅、资料索取、公开咨询、依申请公开受理等各项业务正常开展。2018年重点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便捷性,对网页在线申请信息公开系统进行了提升,使其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主渠道。

(四)教育培训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和技能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体系,深入开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网站建设、政策解读、舆情监测与回应等方面的培训4次,参训人员达到180人次,进一步强化了公务员的公开意识,提高了信息公开专门岗位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

(五)落实《北京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局认真学习领会《北京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结合首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以政务公开全清单为基础,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向纵深发展。

一是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全面公开。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信息公开,即时公布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定期发布抽检检验和不合格产品处置信息;及时公布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食品和医疗器械召回信息、GMP/GSP认证公示信息、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公示信息;适时曝光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结果、许可证注销、GMP/GSP证书收回和典型案例信息;多渠道发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科普信息和消费警示信息。

本文标题:原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 - 健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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