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刑事侦查到城市卫生 近百年前,警察真的样样
编者按
每个知识点背后都有一门大学问,博物馆就装载了大乾坤。南京市正在打造“博物馆之城”,加强和完善博物馆体系建设,展示和利用南京丰富的文化资源。在综合博物馆之外,一批行业、专题博物馆应运而生。紫金山新闻客户端开启《小馆大乾坤》系列报道,带着读者走进小众博物馆和陈列馆,看看“小”馆里隐藏了什么样的大学问。 ——王丽华
□紫金山/金陵晚报记者 王丽华
不管是去派出所遇到治安警察,还是开车在路上遇到交通警察,或者在电视剧里看到犯罪现场来了刑事警察等等,在市民眼中,警察往往代表了规则和法律。
然而,古代中国并没有警察制,“警察”的出现也只是近一百多年的事情,并逐渐发展和规范,成为当代警察。近日,记者走进位于江苏警官学院的民国警察史博物馆,去探寻近一百年前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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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甲制度衰落:“保长”=爱管闲事的人
记者在民国警察史博物馆内看到,中国几千年来奉行的是“大治安”的管理理念,也就是“政刑不分,军警一体”的体制。秦朝的中尉、汉朝的执金吾、明代的厂卫等机构都具有现代警察的功能。“那时候公检法不分,一个地方县令,从抓人到审判全都管。”博物馆负责人何稼男告诉记者。
对于民间来说,人们更熟悉保甲制度。清代的保甲制度规定,十户编为一牌,设牌头一人;十牌为甲,甲立甲长;十甲为保,保立保长。
那时候,每户的信息都要登记在门牌上,以便每日稽查。也就是说,每一户户长的姓名、机关、年龄和雇工等详细信息,都不能遗漏。看一眼门牌,就知道家里几口人。
不过,保甲制的实质其实是连坐法,将全国变成大囚笼。连坐就是1家有“罪”,9家举发,若不举发,10家连带坐罪。这迫使家长对家人实行监督,并对其行为负责, 使居民相互之间横向监视,共同对国家治安负担连带责任。
然而,后来的保甲制度也多被诟病:一般公正人士多不愿担任保甲长,一般不肖之徒又多以保甲长有利可图,百般钻营。也就是说,保甲制度导致了土豪劣绅对农村社会的无序统治,民间多有怨气。
于是在一些地方,开始将“保长”一词贬义化,比如吴方言中“天下保长”就指的是爱管闲事的人,也有将喜欢管闲事的人称呼为“闲事保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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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雏形:
清末先在“地方”上出现
在保甲制度还稳固在中国基层的土壤里时,警察作为专门的职业就在西方出现了,距今也就不到200年的时间。亚洲最早建立警察制度的是日本,中国的警察制度从日本学来,大约在清末开始产生。
历史上著名的实业家张謇,1897年在南通开办了大生纱厂,而因为周边的治安管理不善,地方保甲腐败不堪,呈准以地方自治的名义,购买了枪支,成立了保安组织。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组织其实是中国最早的经济警察的雏形,有着管辖地方治安的警察属性。
1903年,江苏省保甲总局改为江苏省警察总局,何刚德任首任总办。他在《客座偶谈》 里提到:“庚子以前,中国无警察也,余到苏后始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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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范围很广:
事无巨细样样管
而要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时期警察的职能,可以用“太平洋的警察——管得宽”的歇后语来形容。
记者还看到民国时期的警察局水牛拉着洒水车的照片,“新生活运动”中警察们成群结队打扫卫生,因为城市卫生也属于警察的职能。警察们还要负责医院、菜市场、屠宰场的防疫,管理来华外国人,甚至还要给娼妓发许可证……
从户政管理、治安管理,到刑事侦查、交通管理;从卫生管理、经济管理,到外事管理、黄赌毒管理……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警察们的职责范围很广泛,大大小小的社会管理职能均能见到。
本文图片由受访者提供,部分照片翻拍自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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