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标注警示语的,除了香烟还要有保健品了
2019-03-28 06:41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38 次
时报1月31日讯 (记者曹茜)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对保健食品标签管理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规定,今后保健食品标签上应当设置特别提醒,明确说明“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内容应当与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载明的相应内容一致;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保健食品标签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征求意见稿提出,保健食品标签上应当设置特别提醒区及特别提醒,特别提醒区应当位于最小销售包装包装物(容器)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30%。特别提醒区内文字与特别提醒区背景应当有明显色差。特别提醒应当使用黑体字印刷,包括以下内容:“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此外,保健食品标签还要设置投诉服务电话信息区,标注投诉服务电话、服务时段等信息。投诉服务电话字体不应小于“保健功能”的字体大小。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保证在承诺的服务时段内接听、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并记录、保存相关服务信息至少两年。
征求意见稿通过之后,将从2020年1月1日起生效。2020年1月1日起生产的保健食品,凡标签不符合要求,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此前,在标签显著位置标注警示语早已在烟草行业全面推行,保健品标注警示语,对于整个行业来说影响巨大,也许意味着一场全新的“净化”。
原标题:必须标注警示语的,除了香烟还要有保健品了
值班主任: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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