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坚持农

2019-03-30 05:46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57 次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全文公布如下:

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三农”领域有不少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复杂形势下,做好“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不动摇,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落实工作,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基础。

做好“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适应国内外复杂形势变化对农村改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快建设特色现代农业,加快建设美丽、文明、善治、殷实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顺利完成到2020年承诺的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

一、聚力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1.不折不扣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组织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力争2019年现行扶贫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基本实现脱贫、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达到退出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实现摘帽,稳定一年后到2020年与全省同步进入全面小康。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全面排查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的突出问题,防止盲目拔高标准、吊高胃口,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水利、教育、卫健、医保、住建等职能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加大资金、项目倾斜扶持力度。持续实施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强化搬迁后续扶持措施,着力解决重搬迁、轻后续帮扶问题。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强化贫困地区“四好农村路”、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广播电视节目、宽带网络等全覆盖。加强脱贫监测,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对脱贫户进行再检查,多措并举防止返贫和出现新的贫困。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考核评估,精准问责问效。组织开展常态化约谈,发现问题随时约谈。用好脱贫攻坚巡视巡察成果,推动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关心爱护扶贫干部,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查处虚报冒领、贪占挪用和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2.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注重发展长效扶贫产业,强化产业、就业扶贫措施,加强贫困群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统筹衔接,增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对已脱贫和未脱贫的贫困人口,脱贫攻坚期内,相关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对新增和已脱贫但基础较脆弱的贫困人口,进行分户造册、精准帮扶,推动产业、就业、搬迁、金融、教育、健康、生态、旅游、电商和兜底保障等扶贫措施精准落实。研究解决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众缺乏政策支持等新问题。到2020年底前,对农村家庭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标准的群众,根据具体原因,精准施策,可按规定给予享受与贫困户同等的省级产业、就业、金融等相关扶贫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千企帮千村”行动。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扶持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大力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强化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加快推进山海协作共建产业园区建设,不断提升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自我发展能力。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加强脱贫攻坚总结宣传,及早谋划脱贫攻坚目标任务2020年完成后的战略思路,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对缓解相对贫困问题进行探索。

本文标题: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坚持农 - 健康新闻
本文地址:http://www.fm120.net/content/201903/0330202932019.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