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实施四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提升市容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3月29日上午,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市城管执法局、静安区人民政府在静安区雕塑公园共同组织开展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实施四周年暨《城市容貌规范》宣贯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以更加整洁、美观、有序的市容环境献礼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迎接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胜利召开。
活动现场,上海广播电视台主持人臧熹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号召全体市民“从点滴做起,争做美化环境的倡导者;从当下做起,争做美化环境的践行者”;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全市责任单位做出了“共同参与责任区管理,共同投身市容环境建设”的自律承诺;推进“美丽街区”建设代表石门二路街道作交流发言。现场还通过设置宣传展板、扫码互动、发放宣传单页、寄语留言等形式吸引了不少市民的关注和参与,活动氛围热烈。
市绿化市容局局长邓建平充分肯定了本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和《城市容貌规范》贯彻工作,并强调要从三方面继续推进工作:一是用好容貌规范,打造美丽街区。全市各级管理部门要深入学习、全面领会《城市容貌规范》,更好地将《城市容貌规范》贯宣到“美丽街区”建设工作中,坚持以“做减法、全要素、一体化”为实践导向,聚力提升全市市容环境品质和城市治理能力;二是做好示范推广,培育自律意识。市、区两级管理部门要深入推进责任区自律管理,大力引导培育自律自治组织,从组织建立、制定规约、组织运作等环节为自律组织提供扶持,加强自律组织对责任区管理的参与,充分发挥“自治 共治”模式在责任区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和社会市民的宣传要贴近实际、贴近市民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宣传活动,鼓励广大市民、沿街商铺及社会单位积极行动,广泛践行“我的门前我清洁,我的区域我负责”,共同营造整洁、有序、美观的市容环境。
静安区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代表,城管执法人员,市容管理人员和志愿者代表等20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除静安区主会场外,其它各区、各街镇也分别组织开展了百余场主题宣传。同时,全市各街镇在中小道路开展了城市清洁行动,在各大公共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市容管理公益宣传片,鼓励广大市民、沿街商铺及相关单位积极行动,共同营造整洁、美观、有序的市容环境,提高市民自觉维护和参与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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