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永春县安康医院编外护理工作人员招聘公

2019-04-04 12:46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33 次

随着国家各项民生政策的实施和完善,国家和民众对精神卫生健康越来越重视,永春县安康医院规模不断扩大,住院病人日益增多,为确保医院工作的有效运转,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永春县民政局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永春县安康医院编外护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永春县安康医院护理人员18名

二、报名条件

1.常住户口或籍贯地为永春;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行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2001年04月02日至1979年04月02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护理或护理学),并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5.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⑴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⑶违反计生、综治规定的;

⑷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⑸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程序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9年4月9日至 2019年4月10日 (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2. 报名地点:永春县安康医院办公室206,咨询电话:0595-23883975。

3. 报名方式:现场免费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现场报名时携带《2019年度永春县安康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从永春县政府网下载,用A4纸打印),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通过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县民政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研究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选名单,发给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4月16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到永春县安康医院办公室206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

笔试科目:《护理专业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4月21日上午永春侨中考场(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未能提供上述证件或迟到半小时以上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考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永春县民政局将及时组织入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将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并入围考察的人员需提交计生、综治证明等相关材料。县民政局将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体检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永春县政府网和永春县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并将名单上报县人社局备案。录取聘用后,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办法

1. 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的具体职责以用工单位确定的岗位职责描述文件为准。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 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 工资等福利待遇:工资标准为2500元/月(不包括“五险一金”)。 其中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我局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我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我局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永春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5-23883975

监督电话:0595-23882936 0595-23979620

原标题: 关于永春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9年度永春县安康医院编外护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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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永春县安康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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