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药神”有“医保” 43种特效药已纳入西安市医保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李欢 沙楠)最近很火的一部电影《我不是药神》引起了不少人的共鸣。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了解到,包括热映影片中所指的药品格列卫在内,目前共有43种特效药被纳入西安市医保范围。从8月1日起,参保人员将享受按规定比例报销。
这43种药品包括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价格昂贵、需特殊管理的7种药品和人社部规定的36种谈判药品,其中有很多是治疗癌症用药,具体药品目录大家可通过西安市人社局网站或公众号查询。7月16号,记者在省肿瘤医院医保结算中心看到,已有部分患者前来咨询特效药的购买流程。
患者:“(药)过去是2万2,后来是7千8,7千8我们也承受不了,问一下情况,因为我开始要准备打(针)。”
陕西省肿瘤医院医疗保险部副主任刘怡青:“(患者)到医保办来领取特药申请单,一式三份,找治疗医师填写,填写完找责任医师签字。再拿到医保办进行最终审批。审批完把计划上传。”
记者了解到,特药审批以一年为周期,原则上一次只能申请一种特药,申请审批时严格按照该药品适应症进行。患者可凭审批单在医院或药店购买特药。包括西京医院、唐都医院、肿瘤医院等10家定点医院,老百姓大药房西安北大街店等5家定点药店均可购买,并按规定比例报销。目前,省医保从7月1号起已经开始执行,西安市医保从8月1号起开始。
陕西省肿瘤医院医疗保险部副主任刘怡青:“省上报销比例,个人承担30%。统筹报销70%。西安市(城镇)居民承担10%以后,按60%报销。西安市职工是承担10%以后,按70%报销。”
举例来说,假设某种特效药价格是1000元,省医保参保者个人承担300元,报销700元。西安市城镇居民参保患者,个人首先承担100元,其余900元中报销60%,即个人总支出460元。西安市城镇职工参保者,个人承担3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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