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出台 杜
2019-04-12 06:40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00 次
据了解,《承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2018年12月19日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19年3月27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承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下面简称《条例》)的出台,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提供有力法制保障,标志着我市在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力度,对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加快国际旅游城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强调,要高度负责地宣传好《条例》,把《条例》的宣传贯彻与创建文明城市结合起来,使《条例》成为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全面建设新时代生态强市、魅力承德的有效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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