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再推八十五条营商新政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019-04-24 05:47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51 次

  记者4月19日获悉,《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85条政策措施》已正式印发。这批涉及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等方面的营商新政,几乎涵盖了项目建设、企业发展全过程,旨在全方位营造“亲商、安商、富商”氛围,以实打实的硬举措,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实现区域高质量发展。

  沈阳市对照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对标先进地区制定政策措施,力争通过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减成本,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等7项指标方面全面优化提升,在办理破产、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等11项指标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在开办企业方面,今年6月底前,实现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等全程电子化登记,建立“我要开公司”套餐化服务流程,在线提交、在线审批、结果邮寄;将企业开办所涉及的印章刻制费、快递物流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由政府购买服务,实现企业开办“一次不用跑”“一分不用花”。年底前,依托商事主体综合服务平台联通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印章刻制等,推行工商注册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税务申报环节同步并联办理,同时将公积金、社保、医保、燃气、供水、供电开户纳入服务链条,实现企业开办“一天不用等”。同时,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注销程序。年底前,在全市20个办税服务厅设置65个“清税注销业务专窗”,对未办理过涉税事宜以及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企业,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企业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告期满未被提出异议的,受理后办结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

  在项目建设、企业服务方面,沈阳市将进一步优化从策划生成到实施审批的全流程环节设置,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联合办理,从提高单环节效率和实行联合办理两个方面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长,年底前将工程建设项目整体审批时限再压缩30%;全面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适时清理修订《沈阳市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网站公布;进一步压减合并工程项目办电环节,压缩用水用气报装环节时限,用水报装办理实行“零要件、即时受理”。

  在获得信贷方面,着力完善资本市场梯度培育机制,推行应收账款融资试点、降低“应急转贷”日费率等举措。《政策措施》明确,在沈注册登记具有1年以上连续经营记录,无欠缴税费、逃费债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中小微企业,为生产性用途申请贷款,可到试点保险机构购买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进行增信,获取合作银行贷款支持。


(责任编辑:白金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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