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9-047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2016年10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5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74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2,833,4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8,842,028.9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3,991,371.04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 10月25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0月25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6)010129号验资报告审验。
2、募集资金存放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5,889,664.91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9,074,194.04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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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22 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400 万股股份,后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4股);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15股),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500万股,合计申请增加注册资本26,853,709.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5,143,709.00元。
截至2018年6月5日,本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853,70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5,959,956.79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18,351,939.9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7,608,016.8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贰仟陆佰捌拾伍万叁仟柒佰零玖元整(人民币 26,853,709.00元整),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 6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6月5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40号验资报告审验。
2、募集资金存放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5,197,299.37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448,156,771.51元(含发行费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费用全部用自用资金垫付、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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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使用情况对照表
经与本公司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招股说明书》及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发行情况报告书》对照,前两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前次2016年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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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230,429,300.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30,429,666.00元,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100%。
注2: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项目主要是提高公司仓储物流配送能力和物流系统管理电子化水平,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3: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技术改造建设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20,000,300.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384,721.91元,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56.92%,改造尚未完成。
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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