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发布RD投入统计规范提高科技统计工作效率
原标题:统计局发布R&D投入统计规范 提高科技统计工作效率
人民网北京5月7日电 为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进一步规范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工作,提高科技统计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实现与国际统计标准接轨,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主要负责人万东华介绍,研究与试验发展(Research and Experimental Development,简称R&D)是国际上对科学技术活动进行测度所使用的一个通用术语,R&D相关指标集中体现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科技实力、特别是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
万东华表示,《规范》的发布实施,无疑将对进一步规范R&D投入统计工作、提高科技统计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实现与国际统计标准接轨等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既有利于提高科技统计工作质量,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还有利于发挥统计指标导向作用。他还介绍,《规范》在制定过程中主要遵循了三方面原则:一是满足发展需要、二是适应中国国情、三是符合国际规范。
以下为《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原文:
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投入统计数据的生产与使用,准确反映我国R&D的投入水平,进一步提升相关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下简称“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统计规范。
第二条 R&D投入统计的基本任务,是通过统计调查收集全社会范围内从事R&D活动的人员和经费等方面的数据,以反映全社会R&D投入的资源总量及其分布情况。
第三条 R&D投入统计范围为R&D活动相对密集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门类。
第四条 R&D投入统计调查分别由统计、科技、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统计部门负责报表制度的统一管理、全国和各地区数据的综合汇总及对外发布。
第五条 本规范的基本定义及原则,参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弗拉斯卡蒂手册》(Frascati Manual)的相关标准,并结合我国R&D统计的实际情况,所包含的R&D投入指标可以进行国际比较。
第六条 R&D投入统计是政府统计的组成部分。本规范有关R&D投入统计的相关概念、定义、原则和方法,与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和相关政府统计制度保持衔接,对有关部门R&D投入统计具有指导作用。
第二章 R&D活动的统计界定
第七条 研究与试验发展的英文全称为“Research and Experimental Development”,英文缩写为“R&D”,中文简称为“研发”。
第八条 R&D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统称为科学研究。R&D活动应当满足五个条件:新颖性、创造性、不确定性、系统性、可转移性(可复制性)。
第九条 基础研究是一种不预设任何特定应用或使用目的的实验性或理论性工作,其主要目的是为获得(已发生)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规律和新知识。基础研究的成果通常表现为提出一般原理、理论或规律,并以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等形式为主。基础研究包括纯基础研究和定向基础研究。
纯基础研究是不追求经济或社会效益,也不谋求成果应用,只是为增加新知识而开展的基础研究。
定向基础研究是为当前已知的或未来可预料问题的识别和解决而提供某方面基础知识的基础研究。
第十条 应用研究是为获取新知识,达到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而开展的初始性研究。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的可能用途,或确定实现特定和预定目标的新方法。其研究成果以论文、著作、研究报告、原理性模型或发明专利等形式为主。
第十一条 试验发展是利用从科学研究、实际经验中获取的知识和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知识,开发新的产品、工艺或改进现有产品、工艺而进行的系统性研究。其研究成果以专利、专有技术,以及具有新颖性的产品原型、原始样机及装置等形式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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