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度医疗费如何扣除?以结算时间为准

2019-01-14 12:55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53 次

羊城晚报记者 严丽梅

跨年度医疗费用是否分两个年度分别扣除?怎么填写子女教育终止时间?9日上午,针对公众关心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在在线访谈中一一作答。

跨年度医疗费如何扣除?

问:我是去年12月20日入院治疗肠胃炎,今年(2019年)1月5日出院的,我这种跨年度的医疗费用,如何计算扣除额?是分两个年度分别扣除吗?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叶霖儿: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时才进行医疗费用的结算。纳税人申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因此该医疗支出属于是第二年的医疗费用,到2019年结束时,如果达到大病医疗扣除的“起付线”,可以在2020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子女教育终止何时不能扣除?

问:我孩子今年5月份在国外留学毕业,我到时填报终止时间,那我是当月就不能享受扣除还是次月不能享受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张峰:教育终止时间是指子女因就业或者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时点。如果填写了教育终止时间,从次月起,就不再继续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如果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即将毕业,但还会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则无需填写,否则无法正常享受扣除政策。

问:我儿子现在上大学,参与了学校的合作办学项目,前两年在中国读书,后两年在国外读书,现在填写信息选择中国还是境外?证书由境外发放,没有学籍号,怎样填写信息,是否可以扣除?

叶霖儿:目前,子女教育允许扣除境内外教育支出,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仅限于境内教育,不包括境外教育。如您符合子女教育扣除的相关条件,子女前两年在国内读书,父母作为纳税人请按照规定填写子女接受教育的相关信息;后两年在境外接受教育,无学籍的,可以按照接受境外教育相关规定填报信息,没有学籍号可以不填写,但纳税人应当按规定留存相关证书、子女接受境内外合作办学的招生简章、出入境记录等。

没及时享受到扣除怎么办?

问:我填报和提交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如果没有及时享受到扣除,应该怎么办?

张峰:纳税人可以先与扣缴义务人联系,核实是否收到纳税人报送的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进行税款计算。万一出现问题,可由扣缴义务人在接下来的月份代扣个人所得税时进行调整。如果是软件操作或者政策执行方面疑问,请纳税人及时咨询专业人士或当地税务机关。

才工作5个月能否享受扣除?

问:员工2019年6月刚毕业,在公司工作了5个月,基本扣除费用是否按照6万元来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是扣一年的还是5个月的?

张峰:扣缴单位在为员工办理预扣预缴时,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均按照任职受雇实际月份数计算。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可以通过办理汇算清缴,减除费用6万元和扣除年度内按规定可扣除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大学毕业分配到单位,尽管只工作了5个月,但在次年的年度汇算清缴时,仍可按照一年6万元的基本减除费用来计算缴税。

制图:李焕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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