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保支付
2019-02-11 19:15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93 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医改工作要求,切实降低虚高药价,市人力社保局通过创新医保药品准入、保障用药医保额度、细化药品支付管理,着力打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积极做好包括抗癌药品在内的各类医保药品降价保供工作。
■ 创新医保药品准入
扩大用药范围降低药品价格。调整本市原来药品对接模式,凡符合医保目录的药品,生产企业均可申请纳入医保报销,扩大患者医保用药范围,满足临床用药需求。同时,主动采集药品供应价格,要求企业承诺按不高于全国最低价保障供应,通过医保支付杠杆,撬动药品虚高价格。2018年以来,新增近12000个药品,其中4000余种药品企业承诺供应价格较采购价格进一步降低,减少医院采购成本。
及时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保支付。本市探索建立了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将原国家卫计委谈判的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靶向抗癌药品“易瑞沙”和“凯美纳”,在其进入医保目录前,通过谈判纳入我市重特大疾病保障范围。下一步,还将按照国家关于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要求,确保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按规定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 保障医保药品供应
全力保障医保药品额度。2018年预算分配时明确提出坚持动态调整,从医保基金预算中预留26亿元,全力支持分级诊疗模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和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全力保障谈判药品供应。医保基金安排了专项费用,对纳入医保的谈判药品单独进行核算,实行精准保障。
拓宽药品供应渠道。对于无法保障供应的口服类国家谈判药品,定点医疗机构可指定1至2家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患者提供配药服务,所发生医疗费用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与定点零售药店据实结算。今年,还将打造一批医保诚信药店,升级改造医保信息系统,支持医院上传电子处方并进行处方外流,拓宽购药渠道。(记者 郭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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