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护士”医疗安全如何保障?卫健委:护士不能以个人身份上门护理
央广网北京2月13日消息(记者孙冰洁)2月12日国家卫健委下发通知,将于今年2-12月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这意味着“网约护士”有了官方许可。但哪些人群能够享受到“互联网+护理服务”?护理内容包括哪些方面?“网约护士”的安全又将如何保障?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在今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一一作出回应。
自2018年起,由社会力量主导的“网约护士”开始在北京、上海、广东、福建等地悄然兴起。然而随即因高于医院三倍的服务价格以及潜在的医疗风险引发质疑。此外,由于上门提供医疗服务,突破了护士执业的有关规定,种种因素都制约着“网约护士”的发展。
国家卫健委此次下发的通知对“互联网+护理服务”做了明确界定,主要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的护理服务。
这并不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在网上申请护士上门护理。焦雅辉表示,此次试点省份“互联网+护理服务”重点对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提供慢病管理、康复护理、专项护理、健康教育、安宁疗护等方面的护理服务。原则上,服务项目以需求量大、医疗风险低、易操作实施的技术为宜。
“试点医疗机构在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前,需对申请者进行首诊,对其疾病情况、健康需求等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认为可以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可派出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护士提供相关服务。”焦雅辉说。
面对“互联网+护理服务”中最关键的安全问题,就是护士上门服务,自身安全如何保障,以及在医疗过程中,患者的安全如何保障。
焦雅辉表示,在试点实施过程中,特别规定护士不是以个人的身份去提供服务,而要从医疗机构中进行选择;在医疗安全上,并非所有的医疗护理服务都可开展。“我们要探索能够开展的服务项目和范围,比如一些压疮的简单处理;有一些风险比较高的,不能通过这种方式来进行,必须要通过专业机构和专业的人员进一步开展。”
按照通知要求,首批试点省份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六地,其他省份结合实际情况选取试点城市或地区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时间1年左右。
焦雅辉指出,之所以选取这些省份,与当前的老龄化背景密切相关。“这些省份人口比较多、老龄化比较严重,且失能、高龄、空巢老人的增多,使老年人对上门护理服务需求激增;另外,这些地区的“互联网+”环境,包括管理和政策方面都比较成熟。”
作为首批“互联网+护理服务”的试点地区,上海市正在探索完善相关政策。上海市卫健委副主任赵丹丹告诉记者,关于“网约护士”的价格,目前暂不会统一规定,但会对医疗服务内容和能力以及医疗安全进行严格监管。接下来上海将重点筛选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既包括公立机构,也包括比较有保证的社会力量,共同推行。
“我们还在研究完善护士外出执业的风险管控,包括上门服务出了问题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等。”赵丹丹说。
焦雅辉表示,“互联网+护理服务”只是当前医疗服务的一种补充,并非主要解决问题的手段。“真正要解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疗护理需求还是要通过扩大服务供给,医养结合,以及提供一系列政策保障等,这是从根本上解决医疗护理需求问题的措施。”
(责编: 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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