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本省将远程医疗服务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今天,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今年我省拟将远程诊疗服务全面覆盖县级综合医院,并逐步延伸至乡村两级诊疗机构。建立五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实现优质医疗资源跨区域、跨机构享用,利用医疗资源服务重心下移,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远、看病贵等问题。
通知指出,今年我省将建设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医疗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实现与省外医疗机构的对接,满足并拓展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医学影像诊断、远程监护、远程会诊、远程门诊、远程病例讨论及远程教育等功能应用。
通知要求,我省将建立五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依托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兰大一院、兰大二院等省级医院远程会诊网络,建设完善省级远程医疗中心,14个市州人民医院和86个县(市、区)人民医院建立远程医疗工作站,所有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远程医疗工作室,形成全省完整、统一的远程医疗分级服务体系,实现优质医疗资源跨区域、跨机构享用,利用医疗资源服务重心下移,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远、看病贵等问题。
同时,将分步实现远程医学信息系统对接。目前,35个深度贫困县人民医院及部分省、市医院已接入甘肃省远程医学信息平台。根据建设目标,省内已建的省市级远程医疗系统、医联体系统和单点的远程医疗站点要通过升级改造和异构系统对接等多种形式,全部接入甘肃省远程医学信息平台,全面实现省内外远程医疗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医院应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接入工作,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可自愿接入平台。
通知强调,今年建设完善远程医疗服务政策体系,协调医保部门,将远程医疗服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分配机制和准入标准等,探索建立一整套远程医疗服务政策体系。
(记者 金奉乾)
(原标题:今年甘肃省将把远程医疗服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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