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基本消除大骨节病等地方病危害 使贫困患者
西安新闻网讯(记者 康乔娜)为扎实做好我市大骨节病等地方病防治和贫困地方病患者救治、救助、帮扶工作,《西安市大骨节病等地方病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9—2020年)》印发。
据悉,我市地方病主要有大骨节病、饮水型氟中毒、碘缺乏病,其中大骨节病病区分布在4个区县112个村,饮水型氟中毒病区分布在10个区县273个村。大骨节病等地方病患者存量多,严重影响患者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贫困地方病患者家庭,特别是贫困大骨节病重症患者家庭,是健康扶贫和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
《方案》提出,确保到2020年落实地方病综合防治的各项措施,基本消除大骨节病等地方病危害,使贫困地方病患者得到有效救治,保证贫困地方病患者享受到基本社会保障。
在尊重患者意愿的基础上,尽快完成有手术指征的大骨节病患者手术治疗任务,全部大骨节病、氟骨症、甲状腺肿等患者药物治疗任务。2019年底,保证全部患者得到医疗救治。将重症地方病患者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2019年上半年,实现社会救助、健康扶贫、扶贫开发等社会保障政策的有效衔接,为符合条件的贫困地方病患者及家庭提供救助与服务。
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和碘盐供应,2019年完成5个饮水型氟中毒病区县和4个大骨节病病区县改水任务;2020年底病区县90%以上村的改水工程保持良好运行状态,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全市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保持在90%以上,全市所有区县(开发区)保持消除碘缺乏危害状态。国家确定的高水碘病区供应无碘盐。
《方案》明确,要完善医保政策,将大骨节病纳入城乡居民特殊门诊、医保住院报销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大骨节病患者关节置换手术治疗纳入单病种管理范围。依规做好地方病患者残疾等级评定和残疾人证核发等工作,将符合残疾标准的地方病患者纳入残疾人保障范围,推动实现有需求的残疾地方病患者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地方病患者,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地方病患者,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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