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能干啥?

2019-03-01 11:27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99 次

市民小王:“我是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能干啥?可以取出来吗?”

巴彦淖尔12333咨询服务中心答复:“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支取,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门诊检查、治疗及购药的医药费;参保职工持外购处方在定点药店购药的药费;抵顶参保职工住院后的自负段及应由个人按比例负担的医药费。参保人员不能用社会保障卡购买保健品及生活用品。”

巴彦淖尔市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记入标准:个人缴纳年工资额的2%,全部划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或财政划拨的6%医保费,在职职工按年缴费工资×1.1%划入个人账户,退休职工70岁以下按缴费工资3.1%,70岁及以上按3.3%划入个人账户。

市民罗女士:“我是市直职工生育保险,已经缴费两年了,生完孩子可以报销哪些费用?”

巴彦淖尔12333咨询服务中心答复: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生育医疗费实行限额限制报销。正常产不超过2500元;难产(侧切)不超过3000元;剖腹产不超过43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500元。因生育输血者,其输血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30%报销,但最高不超过1000元。

(二)生育津贴。①生产期间未发放工资的生育保险职工,以本人当年月缴费基数为标准除以30天,以每天的金额为生育津贴标准,共享受98天。②产妇在生产期间,单位提供产假期间工资发放证明的,生育津贴按照差额部分进行补贴。

(三)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补助标准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计发。

1.按照0.1%缴费的用人单位(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女生育职工只享受生育医疗报销待遇和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2.按照0.5%缴费的用人单位(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和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均可享受。

文/陶林

(原标题: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能干啥? 可以取出来吗?生育保险有哪几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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