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11天奄奄一息 换了家医院后痊愈 宁波狗主人

2019-03-04 17:40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93 次

  在豢养宠物的人眼中,猫狗就像亲人一般的存在。一旦生病,主人将它们送去宠物医院治疗的急切心情,说不定要比自己生病就医更积极几分。昨天,记者在鄞州区人民法院旁听的一场庭审,正是一起关于宠物犬就医的纠纷案件。

  狗主人

  宠物狗患病送医

  两家医院治疗效果大不相同

  原告王先生(化名)有一只养了12年的英格兰猎狐梗犬,昵称“坦克”。去年8月20日,“坦克”出现了精神萎靡、食欲不振的症状。次日,家人将它送到被告的宠物医院进行治疗。

  经检测,接诊医生认为“坦克”患的是焦虫病(一种寄生虫病),之后使用了药物三氮脒进行治疗。然而,在之后为期11天的治疗里,“坦克”的病情除了头两天略微好转,之后便急转直下。

  养了十多年的狗,感情已十分深厚,抱着“死狗当活狗医”的心态,他们第二天去了别家医院试试。没想到的是,经过第二家宠物医院的治疗,“坦克”竟然在一个多星期之后恢复了健康,像以前那样活蹦乱跳。于是,王先生向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原告治疗费用6700余元,赔偿损失5000元。

  被告医院

  诊断、用药都是正确的

  后一家宠物医院系“歪打正着”

  对于王先生的控诉,被告医院的何医生辩称,自己对“坦克”的诊断是正确的,用药也没有任何错误。

  何医生出示了一张血涂片的细胞放大图,上面可以看到,其中一个红细胞内有一个白色小点。“这个白色小点就是寄生虫,生化指标也显示肝功能受损,可以断定这只狗患的是焦虫病。”何医生解释。

  何医生表示,在确诊“坦克”患的是焦虫病之后,院方采取了标本兼治的治疗方案。如果当初不按照焦虫病治疗“坦克”,没有使用药物三氮脒,而是按照第二家医院医生的方法来治疗,是只治标不治本,宠物犬也不可能治愈。

  那为什么“坦克”在被告医院一度病危,而换一家医院治疗后却得到了康复呢?“治疗有一个过程,他们把狗送到后一家医院时,前期的急症已经过去了。”何医生认为后一家医院“捡了个漏”,坐享了自己前期的治疗成果。

  法官

  走访两家第三方宠物医院

  现有资料不能明确判断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被告在动物治疗期间有无存在误诊和滥用药物等行为,原告认为宠物犬患的是急性肝炎,被告则认为是焦虫病。”审理此案的陈法官在第一次庭审后,走访了两家第三方宠物医院,分别出示了被告提交的血涂片和生化数据。

  两家第三方宠物医院的工作人员都表示,从这些资料中可以看到,狗的细胞、肝肾功能均受损,结合血气监测数据,初步诊断患的是巴贝斯(焦虫病是其中的一种),但同时也不能排除狗只是患了单纯肝炎的可能,因为现有的资料并不能进行明确判断。

  “A医院的医生告诉我,焦虫病的治疗周期一般是一个月,症状好转后需要复查,而且有25%的概率会复发,之前得过巴贝斯的狗在这种情况下基本就可以确诊。”陈法官说。而在昨天的庭审上,记者得知,“坦克”确实在多年前曾患过巴贝斯。

  提醒

  宠物医疗鉴定尚存空白

  要有意识地留存证据

  至此,似乎被告医院的治疗方案没有让人诟病之处。但原告王先生却指出,被告提供的所谓“坦克”的血涂片细胞放大图,上面并没有任何“坦克”身份的指向性信息。

  “你怎么能证明这张图就是我家宠物狗的化验资料呢?”王先生对证据的真实性存疑。

  由于昨天这桩案件没有当庭宣判,记者采访了陈法官。她表示,这桩案件的复杂和难点就在于,事件的主体是动物而不是人,没有权威的鉴定机构去判定,任何的第三方意见都只能作为参考。

  “双方都存在举证困难的问题,医院在给出诊断结果的操作方面不够规范,如果在告知病情时,要求消费者确认签字,那么可能就会免去很多争议;作为消费者,最好也是当时留存一下证据,维权时也会更加有利。”

  陈法官告诉记者,下一步她将进行双方的调解工作,争取让事件有一个较为圆满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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