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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张沼婢 通讯员陈文鑫)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了有关决定,泉州正式荣获市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南安市、惠安县、永春县、德化县被命名为县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目前,我市11个县(市、区)全部获得该荣誉称号。
据悉,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唯一保留的先进评选项目,是表彰基层中医药工作的最高荣誉。2018年12月5日—7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对我市创建市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评审。专家组实地检查了泉州市中医院、泉州市正骨医院和丰泽区、安溪县2个县区的9个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集中座谈、走访调查、满意度和知晓率测评等方式,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综合审定。
会上,专家组反馈了实地检查情况,指出我市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创建工作具有较强的带动引领作用。通过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作用越来越大,中医药在广大群众中的知晓率越来越高,中医药文化影响力越来越强,中医药服务业、中医药产业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越来越高,中医药在大卫生、大健康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强。专家组从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加强部门协作机制、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和完善城市大中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业务协作机制等方面对泉州今后的工作提出建议。专家组指出,泉州市经过几年的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全市11个县(区、市)已经全部通过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评审验收,基层中医药工作成效显著,走在了福建省的前列,为全国其他地区发展基层中医药工作积累了很好的经验。推动泉州基层中医药工作,要准确把握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目标、新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三个作用”;着力激发中医药“五种资源”活力;切实发挥先进表率的示范引领作用。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中医药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及早谋划,2015年就在省内率先实施创先工作,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2017年年底全市11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县级)评审,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得到长足提升,所有县级中医院均达到二级甲等中医院水平。其中,泉州市正骨医院、晋江市中医院为目前省内仅有的2家县级三级甲等中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156家,基层中医医疗业务占基层医疗业务从19%提升到32.6%,明显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侨乡百姓在家门口就可享受到优质的中医药服务,有力地推进了健康泉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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