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科室医生集体拿回扣,科主任等9人被判刑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刑事判决书,湖北省京山县法院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药品销售人员张美姣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根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布的信息显示,2018年1月3日,京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京山县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原主任王刚、原副主任袁以刚、原医生黎海涛、胡跃云提起公诉。10天之后,该院再次宣布,以涉嫌受贿罪,对京山县人民医院原副院长夏某新(副科级)立案侦查,采取逮捕措施。
据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9月至2017年3月,张美姣向京山县医院神经外科销售二乙酰胺乙酸乙二胺注射液、复方右旋糖酐、脂溶性维生素、转化糖电解质等价值710806.5元的药品。为让该科室医生多使用她销售的药品,张美姣按销售价比例,向该科室王某、袁某、黎某、胡某(另案处理)等9名医生支付回扣,共计184809.69元。
2018年8月31日,京山县法院作出判决,认为张美姣行贿数额较大,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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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京山县人民医院是一家国家“二级甲等医院”,医院编制床位1000张;年门急诊45万人次,年出院病人3.6万人次,年手术9500台次;设有26个临床科室。2017年6月30日,京山县人民政府委托华中科技大学协和医院正式管理京山县人民医院。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即:华中科技大学协和京山医院/京山县人民医院。
值得注意的是,京山县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医生从药品销售人员处收取回扣并非仅此一例。在中国裁判文书网2018年3月14日公布的另一份刑事判决书认定,一名叫李方敏的药企销售经理在同一时期也向该科室9名医生支付了66736元的药品回扣。
有人认为,医疗腐败由来已久,这样的“小苍蝇”如果不得到及时处理,很可能就会演变成“大老虎”;也有人认为,长期以来,医护人员一直没有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医生的阳光收入与其付出严重不匹配,医生“吃回扣”也是迫于现实的窘境。
实际上,为了从源头上杜绝“吃回扣”的现象,国家近年来下发了不少红头文件,实行了一系列的医疗改革。譬如出台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医药分家措施,实行用药零差价制度。
去年卸任的原甘肃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刘维忠还“郑重”推荐了甘肃省解决医生开单回扣的“两大法宝”:一是从纪委借来一个警示教育片,乡以上医院必须每个月看警示教育片,时刻警醒着医生,“慢慢医生作风就好多了”;二是设计了一个“防统方”软件,“杜绝”医生拿回扣……
“在一个没有培养好医生的土壤下,坚持不收红包不拿回扣按照医疗标准行医,仅仅是个别医生的美德。”一位医疗顾问向“医学界”表示,“医生价值如何实现,是医改的核心问题。没有公平合理的利益机制,缺乏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劳动收入,医者难以静心,患者也难以安心。”
他指出,在畸形的以药养医卫生体制下,中国医生大多不能单纯靠医院收入得到优质的生活,只能借助“外力”。各种“潜规则”早已是见怪不怪,而这种现象在行业内如此司空见惯,最重要的原因还是权力缺乏监管,付费改革不彻底。
或许,真正能肃清医疗贪腐的那天,就是建立科学的医生薪酬制度的那天。反腐,不仅仅是要“抓”,更重要的是“防”,健全制度,加强监管,才是当务之急!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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