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即将调整

2019-03-16 16:49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65 次

  国家医保局日前发布《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拟于今年4月至5月进行评审,6月印发新版药品目录,公布拟谈判药品名单,6月至7月进行谈判,8月发布谈判准入目录。

  优先选择临床必需药品

  药品目录调整涉及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三个方面,具体包括药品调入和药品调出两项内容。以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的药品信息为基础,不接受企业申报或推荐,不收取评审费和其他各种费用。

  调入的西药和中成药应当是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上市的药品,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急救抢救用药等。根据药品治疗领域、药理作用、功能主治等进行分类,组织专家按类别评审。对同类药品按照药物经济学原则进行比较,优先选择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品种。调入分为常规准入和谈判准入两种方式,在满足有效性、安全性等前提下,价格(费用)与药品目录内现有品种相当或较低的,可以通过常规方式纳入目录,价格较高或对医保基金影响较大的专利独家药品应当通过谈判方式准入。

  咨询与遴选专家互不交叉

  专家分为咨询专家、遴选专家、测算专家、谈判专家,主要由临床医学、药学专家为主,包括一定数量的医疗保险专家、药物经济学专家,分别负责药品咨询、遴选等具体评审工作以及谈判药品测算等。咨询专家与遴选专家互不交叉。其中咨询专家约300人左右。由相关学术团体和行业协会推荐作风正、业务强、熟悉并热心医疗保障事业、自愿参与目录评审的专家学者组成。分西药、中药两大组,并分别下设综合组与若干专业组。主要任务是对药品分类与数据分析提供咨询、论证药品评审技术要点、论证提出备选药品范围意见等。

  遴选专家约20000人左右。由各省、区、市医疗保障部门组织地方相关学术团体和行业协会推荐产生,包括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不同科室和专业的临床医学、药学以及医保管理专家。从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专家对备选药品名单进行投票遴选。

  测算专家约30人左右。由地方医保部门和相关学术团体推荐的医保管理、药物经济学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分为基金测算组和药物经济学组,分别从医保基金影响分析和药物经济性两方面针对谈判药品提出评估意见。

  谈判达成一致将纳入目录

  谈判专家由国家医保经办机构、地方医保部门代表以及相关专家组成,负责与谈判药品企业进行现场谈判。由国家医保经办机构、地方医保部门代表以及相关专家组成谈判组,与谈判药品企业进行现场谈判。谈判达成一致的药品纳入药品目录范围,并确定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及管理政策。(代丽丽)

本文标题: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即将调整 - 健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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