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中国中老年保健协会”等 推销植物胰岛素等伪劣保健品
□本报记者李惺李华绚
一、邯郸王某无证无照销售保健食品案
王某涉嫌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雇用多名员工,假冒“中国中老年保健协会”“福康唐”“健康新天地”“荣康至健”“家庭健康”等名称,向中老年人推销伪劣保健品植物胰岛素、欧米伽-3、熊胆粉、辅酶Q10等130个品种的保健品,销售范围涉及全国三十个省市,已购买此类产品的中老年人达5千余人次,销售金额达144万余元,执法人员依法将1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二、石家庄裕华区某食品店虚假宣传案
该单位在其店二楼会议室以组织会议形式,向消费者宣传其经营的“康怡道牌破壁灵芝孢子粉胶囊”“民欣牌辅酶Q10胶囊”“倍知优牌欣源片”“苦瓜姜黄压片糖果”“森仕达牌晶合胶囊”“蓝莓枸杞压片糖果”等保健食品具有提高人体免疫力和防治疾病的功效,并采用赠送有机大米等礼品、组织免费短途旅游等方式,以达到销售产品的目的。涉嫌虚假夸大宣传其经营的保健食品功效,根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2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承德市某美容店预付款消费侵权案
某女士腿疼多年,2017年11月,晚饭后散步,承德市双桥区某美容店推销员声称,通过该店在北京聘请的高级技师的按摩,能治腿病,某女士大约分10次陆续预付12万元按摩费买卡。10个月过去了,腿疼病无好转,某女士要求退款,店方不退。
承德市市场监管局消保科责令该店退款。双方签订退款协议,分三批退给李女士6.5万元。
四、天津某科技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审查许可证案和三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审查许可证案
2018年5月22日,三河市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三河市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关于“饿了么”“美团”外卖网络餐饮,入网经营的商家中普遍存在商家店铺未按规定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情形。经调查,执法人员对该两家外卖网络餐饮平台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分别对“美团”和“饿了么”两家外卖网络餐饮平台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某媒体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案
2018年1月,邢台市工商局在对广告主某房地产公司发布违法广告行为处罚结案后,对广告经营者邢台市某媒体另案调查。其“送高达6万家私”广告内容,未明示赠送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及方式;对房源信息的面积进行宣传时,未表明是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属于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市工商局依法对该媒体作出罚没款22.32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某房地产公司违反有奖销售规定案
2018年9月,某房地产公司在其开发的楼盘售楼部开展“抢铺抽大奖宝马开回家”有奖销售活动。奖项设置有:宝马3系轿车,价值218300元;大众轿车2辆,每辆价值58900元等,属于最高奖金额超过五万元的抽奖式有奖销售违法行为。邢台市工商局依法对该房地产公司作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七、河北松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传销和夸大产品功效虚假宣传案
河北松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河北、山东、天津等五省市通过拉人头、宣称公司盈利前景,产品能够治疗百病的欺诈行为从事传销活动。宣传其销售的主要产品固体饮料“易血通”有“溶脂排毒、活化神经、打通微循环、耳部神经激活”,夸大了饮料产品实际功效,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该传销组织共注册会员编号20538个,其中普卡会员17302个,VIP卡会员3236个,期数609期。会员支付成功金额为:127165193.10元。
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公司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合计3765万余元,涉嫌刑事犯罪部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八、宁晋县某医院收受商业贿赂案
2018年1月,邢台市工商局将宁晋县某医院收受商业贿赂案件线索交宁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查,宁晋县某医院与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口头约定,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将某医院准备以2.5万元的价格购买的胶片打印机赠送给当事人,但要求4年内不得使用其他公司的胶片。该医院分两次从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购进胶片2000片,因胶片出现质量问题,从2016年11月份就不再使用该公司的打印机和胶片。调查期间,该医院于2018年6月将该设备退还,属于购买商品时收受商业贿赂的违法行为。宁晋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医院作出罚款7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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