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国家第一标"上海开标 带量采购如何惠及参

2019-03-20 12:42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25 次

【焦点关注】药品“国家第一标”如何惠及参保者? 

  带量采购通过以量换价、挤掉销售“水分”来降低药价,并通过医保基金预付保证药品质量和供应 

  药品带量采购的靴子终于落地。 

  日前,由国家医保局主导的“4+7”城市药品带量采购在上海开标。 

  所谓带量采购,即在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开展招投标或谈判议价时,明确采购数量,让企业针对具体的药品数量报价。其目的是以量换价、降低药价和医保控费。 

  与此前部分省级招标采购不同,这次招标采购方是11个城市组成的采购联盟,这些城市大型医疗机构集中,加起来约占全国三分之一的药品市场,这次采购又被称为药品“国家第一标”。 

  近日,有消息称带量采购试点落地时间表已确定,这意味着首次国家主导的联合招标采购即将落地执行。 

  那么,这次带量采购试点工作是如何开展的?如何确保中选药品的质量和供应,并进得了医院、患者又用得上?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联合采购办公室负责人以及有关医保专家近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对此进行释疑。 

  以“量”换“价”,药价要降了 

  药价虚高是我国医药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据权威部门调查,在药品销售价格中,生产成本和合理利润仅占了较小的部分。 

  一项来自恒大研究院的调查显示,目前药企的销售费用明的、暗的有好多项,也由此抬高了药价。 

  “近年来,为推进药价回归合理水平,相关部门积极推进药品集中采购,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 

  题。”试点办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一是量价脱钩;二是仿制药质量水平总体偏低,难以与原研药同水平公平竞争;三是采购层级较低,力量分散,议价能力不足;四是药品采购、使用、医保支付、货款结算等措施衔接配合不够。 

  而2018年,药品采购的制度环境发生了积极变化。 

  长期以来,我国市场中存在一些低效、甚至无效的国产仿制药,为此,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对已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为带量采购提供了质量基础。 

  同时,此前药品招采、支付和定价职能分属于原国家卫计委、人社部和国家发改委。 

  清华大学医院管理研究院教授杨燕绥告诉记者,国家医保局的组建“握紧了一个拳头”,“能一手‘买单’,一手了解实际的需求量”,这解决了“多龙治水”,完成了招采合一,成为集采购权、定价权和支付权于一身的超级买家。 

  这次试点采取“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组织形式。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的公立医疗机构为集中采购主体,组成采购联盟。各试点城市委派代表组成联合采购办公室,试点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委托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及其阳光采购平台,承担具体集中采购工作,提高采购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挤掉销售“水分”,药企能赚钱 

  本次采购给予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与原研药公平竞争的机会。同时,联采办汇总了11个试点城市的用药数量,在采购公告中明确了每个品种的采购量。 

  对此,医药企业高度重视。联采办负责人说,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参与申报。 

  最终,31个试点通用名药品有25个集中采购拟中选。其中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22个,原研药3个,仿制药替代效应显现。 

  而与试点城市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降价效果明显。其中,患者关注的两款抗癌药价格降了不少:原研药吉非替尼片(易瑞沙)降价达76%;江苏豪森的“国产格列卫”——仿制药甲磺酸伊马替尼片价格降低了24%。 

  拟中选结果公布后引发舆论热议。 

  “具体到企业,由于各自的费用结构、市场结构不同,降幅有高有低。”参考上海市2017年对26个品规药品带量采购平均降幅54%的效果,联采办负责人认为,本次采购总体降幅符合预期。 

  对药企而言,“当期非利空、长期是利好”。联采办负责人说,拟中选药价大幅下降,根本原因是既往包含在销售价格中的销售费用、市场推广成本等“水分”被挤掉了。而挤掉这些“水分”后,药品生产企业“还是能赚钱的”。 

  具体而言,带量采购大大降低了药品进入医院的成本,承诺及时还款降低了企业占款和融资成本。联盟采购显著降低了其市场推广成本,以市场换价格,通过规模效应降低了药品的单位生产成本。这些因素可以对冲药品降价的影响,给中选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确保参保者用上采购药,加强监测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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