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基本实现“全民医保”
2019-03-21 09:53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04 次
本报讯(记者 李鲲鹏)3月19日,记者从全区医保工作会议获悉,目前,全区已经形成以基本医保制度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社会慈善和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94.32万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1.93万人,基本实现“全民医保”。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自去年11月组建以来,将17种国家抗癌谈判药品全部纳入我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同时,明确该类谈判药以及在医保药品目录内的103种抗癌药品的使用,不纳入各地医保总额控制范围。鼓励定点医疗机构积极申购抗癌药品,并明确不得以“药占比”等为由影响抗癌药的使用,从而减轻医生用药顾虑,确保患者用药需求。
今年,自治区医保局将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实现对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全覆盖。推进智能监控,形成监管长效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堵塞制度漏洞,巩固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根据国家安排部署,完善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将重大疾病、慢性病、罕见病及儿童用药等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全面推进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政策落地实施工作。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自治区医保局将落实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差异化支付政策,协同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助推分级诊疗,支持自治区县域综合医改试点地区,探索医保总额预付管理。推进药品招采制度改革,逐步实现药品(医用耗材)从生产供应、采购、配送等各个环节的全流程信息化服务和监管,通过高值医用耗材流通和使用管理,在建立互联网医院诊疗行业规范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宁夏“互联网+医疗健康”收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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