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风车健康发展座谈会在京举办

2019-03-22 14:29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48 次

3月16日,以“坚持顺风车本质特征 促进共享经济健康发展”为主题的顺风车健康发展座谈会在京举办,来自共享出行、经济、法律界、新闻界的著名专家学者共聚一堂,为顺风车发展建言献策。

明确顺风车本质 回归发展初心

顺风车并非新概念,在互联网为出行行业赋能前,顺风车是同事、邻居间常有的出行方式。而在网约化时期,网约车与顺风车的概念混淆不清,由此,顺风车的产品形态、用户权益、平台责任也变得模糊不定。

其实早在2016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中,对顺风车已有明确定义,即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在本次座谈会上,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副会长、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原主任李刚也对顺风车定义进一步阐述,“顺风车应当是车主以自己的出行目的为前提,而不是出去为别人服务;限制车主每日接单次数是确保顺风车平台性质不变的一个重要方式和手段,在监管实践中也便于考量;在分摊成本上不应考虑人工成本,因为车主是顺路而为,没有乘客也要到目的地。平台在其中应当起一个撮合的作用。把握住这几点,对于明确顺风车的性质,对于下一步的规范是一个基础。”

嘀嗒出行作为唯一受邀的顺风车平台,为专家学者提供多年合规发展经验,共同探寻突破行业发展瓶颈的解决方案。

嘀嗒出行方面介绍,作为以顺风车起家的嘀嗒出行而言,开展顺风车业务正是基于国务院对于顺风车的定位,不忘发展初心,致力于将顺风车发展成利国利民的好事,让顺风车这一共享经济为城市道路拥堵、空气环境污染、闲置资源浪费等问题提供新的处理方案。

 明晰安全责任边界 平台应尽到高度注意义务

顺风车安全责任的界定始终是行业及用户关心的话题,由于顺风车暂无行业安全标准,因此要先明确平台、车主、乘客三者间的关系,以此划分安全责任边界。

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委员会委员刘汝忠表示,“顺风车的安全责任问题,首先要正确认识两个关系:一是,按照《合同法》规定的原则,平台是居间服务的角色,与车主、乘客之间是居间服务合同关系。二是鉴于顺风车具有非盈利、非营运的性质,司机和乘客不是《合同法》上所说的旅客运输合同关系,从理论上说是一种善意同乘,或者叫好意同乘的关系。也就是说司机和乘客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而不是卖方与买方,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顺风车平台有安全保障义务,但也不是无限的保障义务。从国际上的通例来看,平台要尽到高度注意的义务。”

所谓“高度注意”义务,意味着平台是否尽到主体责任:严格界定车主及车辆准入标准、设有高效的应急响应机制。

在顺风车车主资质及车辆审查方面,嘀嗒出行通过制定《车辆、驾驶员注册管理制度》,严格审核合乘车辆行驶证及保险状况等车辆信息,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以及合乘者相关信息。具体而言,申请嘀嗒顺风车车主要求提供:1、有效驾照、行驶本、身份证三证均真实有效,车主手持身份证与人脸的合照;2、确保非营运车辆,非租赁车辆;3、车型品牌;4、对接第三方平台进行背景核查;5、采用APP人脸识别接单,确保车主账户都由本人使用。同时,平台还设置了定期复审的工作,从源头上进行把控。

打击非法营运 合规已成顺风车发展趋势

合规发展是本次座谈会上被频繁提及的词汇。在多数用户的认知中,顺风车的安全问题在于平台实行怎样的具体安全举措,但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决定顺风车是否安全的根本原因在于平台是否合规发展。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张柱庭表示,“平台应将合规安全放在首位,不能明知故犯,不断挑战法规和安全底线。对于顺风车平台而言,首先不能组织非法运营,然后公共安全责任、安全生产责任、运营安全、包括互联网平台公司的信息安全,都是必须遵守的底线,不能打折扣。”

具体而言,想要做到平台合规,需要从顺风车本质出发,确保三点:1、真顺路;2、低定价;3、限制每日接单数。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陈越峰也表示,“由合乘提供者发起、相同线路出行、分摊成本或免费互助、每日不超过合理单数,是顺风车的本质属性,而不是额外的监管措施。”这也是从用户角度来衡量平台是否合规的重要标准。

本文标题:顺风车健康发展座谈会在京举办 - 健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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