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多地执行国家首次药品带量采购 力促患者买到降价药
央广网北京3月20日消息(记者张明浩 车丽)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药品集中采购是深化医改、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大举措。今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选择北京、天津、上海等11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近期,包括天津、大连、沈阳等城市药品带量采购细则陆续出台,多地从今天(20日)开始执行国家首次药品带量采购,力促患者买到降价药。那么,什么是“药品带量采购”?“以量换价”之后,如何确保中标药品“降价不降质”?
根据今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方案》,此次共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介绍,本次招采有四个方面与以往截然不同:第一,严格要求带量采购,以量换价。给企业市场的承诺,企业根据这种市场进行成本的测算和运营的测算来进行以量换价,以价换量。第二,严格要求招采合一,保证使用。第三,确保质量,保障供应。因为“4+7”地区的药品使用量占了全国大概30%左右,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的可及性和质量保障,所以必须要确保质量并有产量保证。第四,必须保证回款,降低效益成本。在保证回款方面,医疗机构作为结算货款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医保基金拿出30%作为预付款缓解医疗机构在还款上的压力。
所谓“带量采购”,是指在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开展招投标或谈判议价时明确采购数量,让企业针对具体的药品数量报价。去年12月,上海进行了全国首次药品集中采购。当时这次集中采购相当于全国总量的20%以上。中美上海施贵宝高级副总裁傅旭东告诉记者,这次采购采取唯一中标的模式来提高中标企业的采购量,对于药企来说很有吸引力。“这是第一次看到真正落实带量采购,这确实也是作为企业能够把价格让下来的一个重要的部分。”傅旭东说。
据了解,由于过去我国对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品没有强制要求必须与原研药在质量和疗效上一致,因此为了防止劣药驱逐良药,以往都会把原研药仿制药分组竞价,这就会造成同一种药,有多个药厂中标,量就分散了。而此次招标首次明确竞价药企必须要通过仿制药的质量一致性评价,仿制药与原研药质量一致了,也就能放到统一平台上进行竞价。
此外,从国际上来看,过了专利期的原研药,只要有仿制药出来以后,它的价格和使用量就会明显下降,这就是专利悬崖。由于国内仿制药的质量参差不齐,因此这种现象此前从未在国内出现过。
“4+7”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副主任龚波说,在全国首次药品集中采购现场,阿斯利康的肺癌靶向药吉非替尼片和中美上海施贵宝的福辛普利钠片,这两款原研药降价幅度分别达到76%和69%,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相比还要低25%以上,报价甚至低于了仿制药,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强制使得专利悬崖首次在中国出现。
近期,一些试点城市也陆续公布了落实药品带量采购的细则。例如,天津今年1月公布了《天津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合同采购金额,分两次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此外,辽宁省近期出台了《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沈阳、大连两市于3月20日统一执行国家集中采购结果。
另据了解,从3月下旬开始,其他试点城市也将开始实施中选结果,患者将陆续用上试点采购的药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司司长袁林表示,为确保此次中标药品“降价不降质,会对中标的企业和中标的品种采取两个“全覆盖”。“要求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对中标的药品进行全覆盖的现场检查。对中标药品的原料也就是活性物质,还有主要的辅料加强监管;加强中标不良反应的监测。药品不断地创新发展,还涉及到处方工艺的改进,就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也要进行相应的审批。我们要求企业必须严格依法依规按要求生产,坚决防止出现低价中标后生产低质甚至劣质药品危害公共健康,一旦出现这些问题,我们一定坚决打击毫不留情。”
为确保降价后的中选药品能够顺利进入医院并且得到优先使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通过加强合理使用与保障供应,要求公立医疗机构优化用药结构以及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指导和监督等举措,督促公立医疗机构按约定的采购量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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