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产业:给“银发经济”一个新支点
养老产业:给“银发经济”一个新支点
【关注养老问题·系列访谈之三智库答问】
本期嘉宾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室主任郝晓宁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产业规划部研究员 张瑾
中国健康养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朱跃
1.挖掘“银发经济”商机把脉养老产业痛点
光明智库:近年来,养老产业备受关注。有网友认为,养老产业是对政府养老投入的有益补充;有网友则把养老产业比作“夕阳人生”的“朝阳产业”,认为“银发经济”中蕴藏着很大商机。养老产业目前的发展机遇如何?同时面临哪些发展瓶颈?
郝晓宁:《大健康产业蓝皮书:中国大健康产业发展报告(2018)》显示,2050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将达到4.83亿人。我国老年人口呈快速增长趋势,形成了庞大的老年消费市场,多样化需求日益增长,养老产业将成为未来中国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领域。党和政府对此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做出了制度安排。与此同时,养老产业面临的困难不可忽视:
首先,养老产业发展不均衡,城乡差距大。医养结合在很多农村面临着服务空白局面,大城市也存在资源紧缺的问题。发展养老服务业所必需的土地、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资源有限、竞争激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养老产业的健康发展。
其次,我国养老产品整体上呈现“哑铃型”供给结构,即高端和低端服务供给较多,中端供给不足。不少养老机构运营效率低、供给失衡。公立养老院床位普遍紧张,而一些民办养老院入住率不高,空床率高达40%左右。
最后,激励政策效应不显著。从实践来看,现有的财政补贴并未有效实现预期目标,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受到的激励不足,或对财政补贴过度依赖,运行效率低下,养老服务行业亏损比例较高。
张瑾:养老产业涉及行业多,能够产生极大的带动效应,是需求引领的高成长性行业。我国养老产业的短板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现有的养老产业基本上是房地产业先行,养老服务产业跟进,养老用品产业的发展面临困难,养老金融产业发展滞后;公办机构承担社会公益与市场创收双向职能,公共福利分配不均,“一床难求”“一房难求”现象突出;民营机构有两种性质,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机构不享受优惠政策,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享受政策优惠,但被禁止进行市场融资和担保,陷入“公益组织”与“投资营利”的矛盾之中,同时,民营机构中满足多数老年人需求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少,豪华型养老机构较多;养老服务业技术缺乏,如康复护理、失能失智老人护理等都需要养老照护、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技术的支持,但目前的技术研发难以跟上;资金方面,目前还主要依靠政府投入,民营资本大多处于观望状态,养老资金来源有限。
朱跃:我国养老产业仍处在发展初期,从企业经营角度看,存在以下问题:政策刺激产业发展的实际效果短期来看还不明显,需要出台更具体、更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企业面临融资难题,民办非营利性质、土地划拨用地等现实问题导致抵押贷款面临困境;养老企业商业模式、盈利模式不清晰,养老消费端有效需求不足,土地、物业等资产端投资成本较大,导致养老服务企业的盈利能力较弱,而类地产、类金融产品主要服务于高收入人群,无法解决普惠性养老需求;养老护理员社会地位低、劳动强度大、收入低,人员流动性很大,缺乏合理的职业体系规划;养老服务供给与其服务群体需求不匹配,在缺乏科学统一的标准和评价体系情况下,造成成本提高、资源浪费。
2.公立与民营平等对待产业与事业协同发展
光明智库:投资养老服务行业会遇到什么困难,需要政府给予哪些支持?
郝晓宁:首先,推进养老产业放管服改革,简化和放宽准入标准,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养老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设计成熟的监管体系和征信体系,促进养老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其次,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使各类机构经营者都能够充分享受平等的政策。再次,保障资源要素的储备与提供。一方面,要促进金融领域创新,拓宽有利于养老产业发展的融资渠道、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完善适合养老产业发展的信贷政策,增加对小微型养老服务机构的金融支持。另一方面,财政补贴机制要与政府管制同时实施,并建立稳定的评估与调整机制,形成动态的“进入—退出”机制,既有助于调动养老服务供需双方的积极性,又有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补贴效率。此外,还需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夯实养老产业发展的基石。最后,健全相关行业性规范。尤其是医养结合服务、康养产业等新生或交叉行业,要积极完善相关的标准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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